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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23日電(記者程雲傑詹奕嘉)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批准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方面先行先試。這釋放出了中國積極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的信號,也是致力“改革攻堅”的實際行動。
據悉,這次取消和調整的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重點對投資領域、社會事業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特別是涉及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的審批項目進行清理。
自2001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入整體推動階段以來,中國政府一直在不斷努力轉換職能,通過改革令政府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至此,國務院已分六批共取消和調整了2497項行政審批項目,佔原有總數的69.3%。
過去30多年中國經濟之所以能連續數十年保持兩位數增長,並在國際金融危機和世界經濟疲軟的背景下繼續保持相對高速的經濟增速,主要得益於不斷深化改革開放。
目前,中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還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深水區”改革,必須進一步破除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長遠來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利於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並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真正實現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
只有通過推進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才能從制度上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的宏觀調控體系,爲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創造良好的體制制度環境,才能促進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促進文化體制和社會體制的完善。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廣東省在先行先試的實踐過程中將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投資體制、財稅金融體制、社會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結合起來,進一步理順和規範政府與企業、與社會的關係,規範上下級政府的關係。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中國新時期“改革攻堅”的縮影。胡錦濤總書記在“7·23”講話中指出,改革開放始終是推動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我們必須毫不動搖推進改革開放,永不僵化、永不停滯。
從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人們看到中國政府的職能定位更加明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設前置審批”。
這次會議提出各部門要限期改正“以部門規章、文件等形式違反行政許可法規定設定的行政許可”、實行“陽光審批”、防止審批過程中的腐敗,就有助於防範決策者從部門利益出發與民爭利。
會議還要求新設審批項目必須“於法有據”,在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任何部門不得以規章、文件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行政審批項目。這是對“依法治國”原則的落實,表明“部門意志”和“長官意志”不能踐踏法律,中國政府必須是法治的政府。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也是中國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體現。只有推進法治政府和公共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才能更好地保證“人民羣衆當家做主”的權力,才能落實好中國執政黨“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理念,在實踐中不斷髮展中國的民主政治。
中國執政黨和中國政府將持續推進改革開放,帶領佔全球五分之一人口的國民實現科學、可持續的發展,實現自己的目標,這將不僅是中華民族也是世界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