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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美國對中國清潔能源產品連揮貿易“大棒”,事實上,存在問題的恰恰是美國自身———昨日,中國國家商務部認定,美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補貼措施存貿易壁壘。
去年11月,應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和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新能源商會的申請,中國國家商務部對美國可再生能源6項扶持政策及補貼措施發起貿易壁壘調查,並於今年5月公佈了調查初步結論。昨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最終認定,美國華盛頓州“可再生能源生產鼓勵項目”、馬薩諸塞州“州立太陽能返款項目II”等6項被調查措施構成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3條的禁止性補貼,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3條和《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3條的有關規定,對正常國際貿易造成扭曲,構成對中國可再生能源產品對美出口的貿易壁壘。
公告指出,根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規定,商務部將依法採取相關措施,要求美方取消被調查措施中與世界貿易組織相關協定不符的內容,給予中國可再生能源產品公平待遇。
近年來美國在清潔能源領域頻頻挑起貿易摩擦。今年3月份,針對美國企業提出對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即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美國商務部裁定並徵收2.9%-4.73%的反補貼關稅。5月份,美國商務部又裁定,對中國出口的太陽能光伏組件產品,徵收31%至250%的反傾銷關稅。對這種不合理的“雙反”措施,中國業界表示堅決反對,中國國家商務部也表示,美國的做法不但損害中國企業利益,也會對美下游用戶利益造成影響。(馬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