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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深圳7月28日專電(記者王攀)繼國浩律師事務所狀告深圳唯冠取得蘋果和解金後“拒付”1500萬元人民幣代理費之後,另一家代理深圳唯冠iPad在華商標案的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日前也將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律師費480萬美元應當優先受償”。兩起案件已經先後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據瞭解,蘋果支付給深圳唯冠的6000萬美元和解金目前由法院保管。廣和律師事務所表示,2010年2月,蘋果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權屬發生糾紛,深圳唯冠便與廣和律師所聯繫,廣和開始爲深圳唯冠提供相關法律服務。2010年8月11日,深圳唯冠與廣和律師事務所正式簽署了委託代理合同。合同約定:深圳唯冠將其與蘋果iPad商標糾紛的處理(除香港訴訟事務)全部交由廣和所辦理,以訴訟及非訴訟的多種途徑全面解決此商標糾紛。深圳唯冠願意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委託廣和律師所代理,即按工作成果計提風險代理律師費並優先支付,計提比例爲15%。
此後,鑑於北京和君創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攜五維律師所、國浩律師所等機構於2010年12月介入了該案的共同處理,爲保障各方利益,2011年5月,經執行法院監控指導,並與深圳唯冠債權銀行團主席單位中國銀行深圳分行溝通協調,深圳唯冠與廣和、和君創業分別變更了代理合同,將風險代理的權益計取比例分別降至8%、10%。
變更改簽的《委託代理合同》約定:深圳唯冠iPad商標訴訟事務以廣東省範圍爲重心,廣東省內的全部民事訴訟的代理由廣和負責,國浩等參與協辦。廣和按深圳唯冠(含深圳唯冠關聯公司)從蘋果獲得利益的8%取得律師費,且約定“在第一時間優先支付。”
廣和在起訴狀中認爲,當初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幾乎沒有使用,幾乎無市場價值,深圳唯冠iPad商標將其託付給維權團隊,由維權團隊來澆灌、培育,由深圳唯冠與維權團隊來共享此財產。維權團隊也竭盡全力來維護、打造、提升iPad這一無形資產的價值。如今,深圳唯冠所得到的6000萬美元款項,確實來源於兩團隊的辛勤努力所得。
據瞭解,深圳唯冠此前債臺高築,僅憑蘋果支付的6000萬美元和解金,尚難以應付以8家銀行爲首的上百個債主的4億美元的債務。據深圳本地媒體報道,深圳唯冠近期將通過新聞發佈會的形式對此事件進行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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