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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賣工業用地指標,自己賺了個盆滿鉢滿,卻嚴重擾亂了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7日,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瑞安市三都園動編織廠和瑞安市躍進塑料編織廠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案。
2008年7月,溫州瑞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定向拍賣會,瑞安市三都園動編織廠(以下簡稱三都廠)和瑞安市躍進塑料編織廠(以下簡稱躍進廠)各獲一塊用地指標。但最終,兩家公司都將所得土地轉讓,並獲巨利。
2008年上半年,三都廠原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陳某與另外四位股東得知其廠申請的工業用地將採取定向拍賣的方式進行,經過集體商量決定將其座落在瑞安市北工業園區的5.36畝工業用地指標予以轉讓。
相同的一幕也發生在躍進廠。
躍進廠的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董某與兩位股東也得知其廠申請的工業用地將以定向拍賣的方式於7月4日在瑞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的消息。董某等三人集體商量後決定將其廠座落在瑞安市北工業園區的3.1793畝工業用地指標轉讓給瑞安市新豐塑料編織廠(以下簡稱新豐廠)。
2008年6月9日,三都廠、躍進廠分別與新豐廠簽訂協議,約定將三都廠的5.36畝土地使用權以1018.4萬元,躍進廠的3.1793畝土地使用權以604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新豐廠。
同年7月4日,三都廠和躍進廠在瑞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的定向拍賣中分別以370萬元、220萬元取得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後交付給新豐廠。
三都廠從中非法獲利510多萬元,陳某和四位股東每人均分得50萬元。躍進廠從中非法獲利260多萬元,董某等3人共分得贓款150萬元。
案發後,有6位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訴機關認爲:三都廠、躍進廠的行爲,以牟利爲目的,違反了刑法的相關規定,已經觸犯了刑法構成單位犯罪,陳某等人分別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定罪量刑。
在今天的庭審中8名被告均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基本沒有異議。其中,三都廠的負責人表示企業在申請購買該地塊時是爲了用於擴大企業規模,但由於地價上漲,企業無力支付購地款,不得已纔在明知合同約定8年內不得轉讓的情況下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新豐廠,辯護人作罪輕辯護,法庭將擇日作出判決。(見習記者趙小燕通訊員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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