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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中國資本證券網發表了題爲《*ST川化財務迷局:5192萬關聯銷售僅確認3085萬營收》的文章。7月27日,*ST川化在《澄清公告中》表示,上述傳聞屬實。
文章中指出,*ST川化(000155.SZ)2011年上半年向關聯方四川美胺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美胺化工)銷售商品總計5192.85萬元,卻只確認了3085.68萬元的營業收入。
公司解釋稱,由於工作疏忽,2011年公司中報在披露前5名客戶的營業收入時,只統計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錦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錦華化工)向美胺化工的關聯銷售商品金額3085.68萬元,遺漏了公司本部向美胺化工關聯銷售商品的金額2107.18萬元,導致了公司2011年中報信息披露與實際關聯交易金額的不一致。對此差錯公司再次深表歉意(詳見同時刊登的川化股份關於對2011年半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
但讓投資者意外的是,*ST川化的澄清公告竟然與同一天發佈的2011年半年報更正公告披露的信息不一致。
*ST川化在《2011年半年報更正公告》稱,因工作人員疏忽,誤把2011年上半年公司向關聯方美胺化工銷售商品的金額披露爲5192.85萬元。而實際關聯交易金額應爲4775.98萬元,其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錦華化工向美胺化工關聯銷售商品的金額爲3085.68元、公司本部向美胺化工關聯銷售商品的金額爲1690.31萬元。同時在披露公司前5名客戶的營業收入時,只統計了錦華化工向美胺化工的關聯銷售商品金額:3085.68萬元,遺漏了公司本部向美胺化工關聯銷售商品的金額。
公司在澄清公告中明確披露了公司本部和錦華化工向美胺化工的關聯銷售金額,兩筆交易相加正好等於5192.85萬元,而半年報更正公告中這一數據又變成了4775.98萬元,爲何這兩個數據不一致?
另外,*ST川化在2011年8月17日披露的2011年中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18583.36萬元,向美胺化工銷售商品5192.85萬元,美胺化工爲公司帶來收入3085.68萬元,如果營業收入前5名單位的計算是工作人員失誤,則當時計入營業收入的金額應該是5192.85萬元,否則就是3085.68萬元。
*ST川化在2011年中報更正公告披露,公司向美胺化工銷售商品4775.98萬元,以此計入營業收入。
不論*ST川化初次披露2011年中報時,是以5192.85萬元還是3085.68萬元計算的美胺化工爲公司帶來的營業收入,因而公司的營業收入都將與更正後的2011年中報披露的不一致纔對。然而,讓投資者意外的是,*ST川化更正後的2011年中報披露的營業收入仍爲118583.36萬元。
*ST川化爲何不對2011年中報的營業收入數據進行修改?7月27日,*ST川化的公開電話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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