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央本級主要支出項目具體完成情況如下:
(1)教育支出999.05億元,完成預算的127%。超過預算主要是用中央財政超收收入增加了中央高校本科生生均綜合定額提標經費、研究生教育補助經費等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1942.14億元,完成預算的102.1%。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8.72億元,完成預算的100.2%。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2.48億元,完成預算的103.6%。
(5)醫療衛生支出71.32億元,完成預算的112.2%。超過預算主要是年初預算暫列在“其他支出”科目中的部分基本建設支出,執行中落實到本科目具體支出項目。
(6)住房保障支出328.82億元,完成預算的112.8%。超過預算主要是用中央財政超收收入和預備費增加了廉租房、公租房建設及棚戶區改造等支出。
(7)農林水事務支出416.56億元,完成預算的98.2%。與預算的差異主要是原列中央本級的部分項目支出,執行中根據實際情況列入對地方轉移支付。
(8)節能環保支出74.19億元,完成預算的99.8%。
(9)交通運輸支出331.11億元,完成預算的82.7%。低於預算主要是據實結算的郵政普遍服務補貼支出減少。
(1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464.12億元,完成預算的113%。超過預算主要是年初預算暫列在“其他支出”科目中的部分基本建設支出,執行中落實到本科目安全生產監管等基建項目。
(11)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支出231.61億元,完成預算的138.3%。超過預算主要是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超收,按有關規定增加了地質礦產調查評價、礦產資源風險勘查等方面的支出。
(12)糧油物資儲備事務支出540.08億元,完成預算的67.8%。低於預算主要是糧食財務掛賬利息補貼、中央儲備糧油利息費用補貼、最低收購價糧食利息費用補貼等據實結算的政策性補貼支出減少。
(13)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413.94億元,完成預算的96.3%。低於預算主要是對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據實結算補貼支出減少。
(14)國防支出5829.62億元,完成預算的100%。
(15)公共安全支出1037.01億元,完成預算的101.2%。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03.01億元,完成預算的103%。超過預算主要是用預備費增加了乳品質量安全監管、困難職工幫扶等支出。
(17)國債付息支出1819.96億元,完成預算的98.9%。
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情況如下:
(1)對地方稅收返還支出5039.88億元,完成預算的99.4%。
(2)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18311.34億元,完成預算的105.6%。超過預算主要是因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增加,按財政體制規定相應增加對地方均衡性轉移支付,以及爲支持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落實國家區域發展規劃增加對地方財力補助。
(3)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支出16569.99億元,完成預算的111.2%。超過預算主要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用中央財政超收收入和預備費增加了對地方教育、文化、社會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運輸、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轉移支付。
預備費使用情況。中央預備費預算500億元,實際支出500億元,已列入相關支出科目決算數中。具體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2億元,外交支出5.17億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0億元,農林水事務支出75.79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67億元,公共安全支出41.83億元,商業服務業等事務支出3.2億元,住房保障支出200億元,青海玉樹災後恢復重建支出47.81億元,對地方救災綜合財力等補助支出35億元,其他支出2.33億元。
彙總以上各項支出,2011年中央財政用在與人民羣衆生活直接相關的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計11659.31億元(包括中央本級支出和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支出,下同),增長30.7%。用在農業水利、公共交通運輸、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等方面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支出合計13944.32億元。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經地方統籌安排後也大部分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2011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合計10497.7億元,增長22.4%。其中:支持農業生產支出4089.7億元,對農民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支出1406億元,促進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支出4381.5億元,農產品儲備費用和利息等支出620.5億元。需要說明的是,民生和“三農”支出不是單獨的預算科目,爲了便於審議,將與民生和“三農”相關的支出項目綜合反映出來,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複。
彙總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以下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其中,出國(境)經費19.77億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59.15億元,公務接待費14.72億元。
彙總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行政經費,合計899.7億元,比上年增長1.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