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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7月份,多項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新法規、新標準開始實施,從自動扶梯新規範,到生活飲用水新國標,再到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等,這一項項新法規、新標準,及時迴應了廣大羣衆的呼聲,既反映了長期以來我們黨和政府對民生的高度重視,也必將成爲釋放相關民生領域內需潛力的重要推動力量。
發展爲要,民生爲本。讓全體人民生活得更好、更幸福,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是我們發展的根本目的所在。近10多年來,我國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建設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對民生的投入力度空前加大。據統計,中央財政2012年教育支出比2005年增加了近10倍;醫療衛生支出連年實現跳躍式增長;2007年至2011年的僅僅5年間,保障房建設資金就實現了20多倍的增長。但我們也應看到,在一些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重要領域,仍存在不少有待解決的難題。尤其是今年,我國經濟增長下行壓力較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加重,給進一步改善民生帶來了新的挑戰。越是環境複雜、形勢嚴峻,我們越要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這一根本目的不動搖。
民生連着內需、連着發展、連着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拉動消費,又增加投資,是擴大內需的重要舉措和有效途徑。目前,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5000美元,人民羣衆對加強保障和改善生活的需求正日益增長,民生領域巨大的內需潛力將持續釋放。而且加大民生投入本身就是結構調整,乃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應有之義。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這一根本目的,把發展經濟、擴大內需的重點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利於加大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同時優化產業結構。這在當前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下,無疑具有更爲突出的現實意義。
保障和改善民生,不能停留於一般號召,而必須付諸真真切切的行動、踏踏實實的努力。當前,迫切需要我們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來謀劃增長、優化結構、統籌發展,把穩增長、控物價、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更好地結合起來;迫切需要我們在合理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羣衆收入的同時,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着力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增強保障能力;迫切需要我們把業已出臺的好政策、好法規、好舉措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下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時,爲充分挖掘內需潛力提供重要“抓手”。(本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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