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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爲還鉅額賭債,僱了一對山寨父母,拿着從爹媽處偷來的房產證、身份證及戶口簿到公證處騙取了委託出售房產的公證書後將房賣掉,致使親生父母流落街頭。
爲此,楊大媽與老伴將公證處告上法院。記者上午獲悉,公證處已向楊大媽夫妻倆支付85萬元作爲私了費用,雙方達成和解。
楊大媽說,她和老伴原本在西城區虎坊路有一處50多平方米的房產。2009年11月的一天,一直無業在家,以賭博爲好的兒子小張突然從保定打來電話,說房子已經賣了,過幾天會有人來收房子。
一週後,一位姓尹的男子帶着二十多人要求楊大媽他們立刻搬出老宅,而且手中還拿着該房新的房產證。手中握着房產證,卻被陌生人轟出家門,楊大媽夫婦一肚苦水。
楊大媽經多方打聽才得知,原來是在當年8月,兒子爲還40多萬的賭債,偷走了二老的房產證及身份證、戶口簿,又請了一對“山寨”父母,到北京方圓公證處辦理了房產委託出售公證,隨後以36萬元的低價將涉案房屋賣給了一個姓許的中年男子,房子經二次轉手後纔到了尹某手中。
被趕出家門後,楊大媽夫婦一度只得在街頭搭帳篷生活,二老商量後決定將公證處告上法院。
方圓公證處認爲,小張的故意欺詐及私自賣房的行爲纔是導致房產損失的直接原因,應由小張承擔相應責任。
2010年9月,法院一審認定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在審查中存在重大過錯,被判按房屋市場價賠償120萬餘元。方圓公證處上訴後,市二中院將該案發回一審法院重審。
但截至2011年5月,此案一直未宣判。記者通過楊大媽的朋友得知,目前雙方已達成和解,方圓公證處已向老人支付85萬元私了。楊大媽的代理律師也證實了這一說法。
記者追訪
記者採訪了方圓公證處,一位負責人稱他們目前不願就該案的調解結果發表意見,公證處認爲該案還有很多事實未調查清楚,希望先處理完刑事程序再談民事部分。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公證處發生的錯誤,80%以上是認錯人。在多起騙取公證的事件發生後,公證處已加強對申辦公證人員的身份審覈,同時採用人臉識別系統,幫公證員覈對申辦人身份的真實性。(記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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