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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戴敦邦之間侵害作品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駁回了口子酒公司的上訴請求,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在“詩韻金口子”白酒包裝盒上使用戴敦邦的美術作品《宿深村》,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戴敦邦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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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畫唐詩上了白酒包裝
1998年4月,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了《圖畫唐詩百首》,該書收錄了戴敦邦畫的《宿深村》,畫面表現了唐代詩人貫休所作同名七言絕句中的場景:一和尚在農舍中與主人一家席地而坐,男主人舉碗敬酒,妻兒陪坐在旁。右側有戴敦邦題字。
2011年8月27日,戴先生在一家超市買了一瓶口子酒公司生產的“詩韻金口子”白酒。在酒的外包裝盒兩面醒目處都使用了同一幅美術作品,作品中的人物動作、表情,勾勒線條和背景等與《宿深村》畫作完全一致,只是裁切了大量背景畫面。在白酒包裝盒上沒有關於作品作者的記載。
戴敦邦父子與口子酒公司曾於2008年簽訂並履行過一份和解協議,約定由口子酒公司支付人民幣16萬元,作爲在“老口子”酒包裝箱和酒盒上使用《宿深村》的賠償款。戴敦邦授權口子酒公司在“老口子”酒產品上獨家使用《宿深村》。
和解協議間接證明作者
二審中,戴先生向法院提供了“老口子”酒的外包裝盒。在“老口子”酒外包裝盒上使用了與“詩韻金口子”白酒外包裝盒上相同的圖案。
市二中院審理後認爲,《圖畫唐詩百首》一書的扉頁和封底明確載明瞭該書的繪畫作者是戴敦邦。該書收錄了戴敦邦的作品《宿深村》,口子酒公司雖然對戴敦邦是《宿深村》作者有異議,但並未提供相反證據予以證明。此外,口子酒公司曾就《宿深村》作品與戴敦邦達成過和解協議,並向戴敦邦支付作品使用費16萬元,這也間接表明口子酒公司認可戴敦邦是《宿深村》的作者,因此法院確認戴敦邦是《宿深村》的作者。
根據戴敦邦與口子酒公司之前所籤的和解協議,口子酒公司僅可在“老口子”酒上獨家使用《宿深村》。因此,口子酒公司在“詩韻金口子”白酒外包裝上使用《宿深村》仍應取得著作權人戴敦邦的許可並支付報酬。一審法院酌情確定口子酒公司應承擔的賠償數額,並無不當。因此,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通訊員汪汝珏記者宋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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