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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昨天發佈期終複審裁定公告,決定自今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鄰苯二酚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延長五年。
2006年5月22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鄰苯二酚實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爲五年。去年3月21日,連雲港(601008)三吉利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代表中國鄰苯二酚產業向調查機關提交了期終複審申請。5月21日,應國內產業申請,商務部對上述產品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了期終複審調查。
調查顯示,美國和日本的鄰苯二酚國內消費量呈下降趨勢,產品嚴重依賴出口市場。中國是美國和日本鄰苯二酚的主要出口國,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來自上述兩國的鄰苯二酚產品可能繼續向中國大量低價傾銷,對中國國內鄰苯二酚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發生,因此對該產品作出反傾銷措施延長五年的決定。
鄰苯二酚是水果及蔬菜中通常存在的有機酚,常用於製作皮膚防腐殺菌劑、染髮劑、照相顯影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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