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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股民利益,不該賺了錢不分紅
業內人士指出,一些旅遊上市公司不僅無視景區作爲公共資源的特點,同時也沒有向股東派發與利潤增長相應的紅利。
桂林旅遊公告顯示,2011年其董事長收入高達73.08萬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總收入達到670萬元,卻僅向全部3.89萬名股東分紅3601萬元,每10股派發1元的分配方案令其股息率遠不及一年期定期存款。
桂林旅遊還算不上最著名的“鐵公雞”,張家界坐擁稀缺旅遊資源帶來的高利潤率,但這家上市公司自2003年以來一直沒有分紅;西藏旅遊更是自1996年上市以來從未進行過現金分紅,被股民稱爲“一毛不拔”。
數據顯示,2011年度,峨眉山A擬分紅3527.82萬元,麗江旅遊擬分紅2457萬元,雲南旅遊擬1075萬元,分別僅佔實際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的27%、19%和34%,這對中小股東來講顯然有些吝嗇。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啓認爲,面對風景區上市公司難填的“欲壑”,有關旅遊、價格、宗教、金融的監管部門應該旅行監管職責,不能任其侵害公共利益。
“旅遊產業的發展需要可持續性,如果單純爲了追求利潤而將公衆資源過度出讓,這不僅將影響到普通遊客的利益,也將扭曲資本市場的配置作用。”清華大學新產業與新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凱昭研究員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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