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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中金所修訂出臺《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與套利交易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在進一步優化套期保值管理業務的同時,引入套利業務的制度措施。
對此,擔任國內第一隻陽光私募“華寶·海集方1期股指期貨套利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投資顧問、上海富晶資產管理中心總經理王林表示:“我們盼望已久。”
套利交易是股指期貨市場的基本交易方式之一,適時引入套利業務,有助於維護合理的期現基差水平,提升市場運行質量,提高市場深度和流動性,避免價格短期過度波動,防範市場操縱等風險,對於發揮股指期貨市場功能,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當前,股指期貨市場交易量比較適度,市場流動性較好,引入套利業務時機成熟。
“市場對套利交易需求日益增大,除了自然人客戶外,很多基金專戶、資產管理公司等都在探索、開發此類產品。”海通期貨法人服務部門主管段世華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新修訂的《辦法》將有利於引入更多機構投資者和成熟的個人投資者。”
據瞭解,《辦法》建立的套利交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是界定套利交易類別,包括期現套利、跨期套利、跨品種套利。二是套利交易實行額度審批制。參照套期保值管理的模式實行套利額度審批制,採取按品種審批,套利額度12個月內有效。在具體額度審批時,主要依據客戶證券市場交易情況、資信狀況、套利交易方案以及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三是規範套利交易行爲基本要求。確定事中跟蹤管理制度,強化對套利交易過程的跟蹤管理,關注套利客戶持倉變化和期現貨市場交易規模匹配情況。四是加強套利交易行爲監管。明確了套利交易申請人的義務,並針對違規套利行爲規定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實行套利額度審批制,將套利與投機分開,將有利於解決持倉限制問題。未來我們可以發行上規模的產品,提高交易效率。”王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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