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如果說中介的問題並不在中介機構,那麼中介的問題到底在哪裏?
2011年各地監管機構對中介的處罰公告往往是拔出蘿蔔帶着泥。《證券日報》保險週刊在此前《 2011保監會4成罰單指向中介1292.1萬元罰款險企中介是誰連累了誰? 》一文似乎已經有了答案。
政策轉向
扶優汰小
本週一,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和清理整頓保險代理市場的通知》。繼2011年嚴厲監管之後,保監會再次部署全國範圍內的檢查及清理整頓工作。
新政之下,事情正在起變化。《通知》在延續去年重點查處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間業務、清理整頓保險代理市場的違法違規代理機構的同時,此次的檢查重點中新增了依法嚴格限制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市場準入,關停“散、亂、差”保險代理機構、扶持全國性大型代理(銷售)公司的規模化發展、擴大兼業代理機構轉型爲專業保險代理機構的試點範圍等4項內容。
一方面鼓勵保險中介做大做強,另一方面實行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扶優汰小”似乎正成爲保監會今後中介監管工作的基本原則。
變化並非不期而至,從以2007年11月29日發佈的《關於保險中介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爲代表的支持態度,到以2009年10月1日正式執行的《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爲處罰辦法》和代理、經紀、公估等3個專業中介機構監管規定爲代表的規範態度,再到目前以《關於開展2012年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和清理整頓保險代理市場的通知》爲代表的“扶優汰小”的引導態度,大致可以看清保監會對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監管政策的轉變軌跡。
保險中介機構的發展曾一度被市場人士寄予厚望,然而這片土地並沒有長出衆人盼望的橘子。中小保險中介機構並不合規的經營行爲一度被稱爲“中介亂象”。2009年10月1日正式執行的3個專業中介機構監管規定與新的《保險法》同時生效,希望從擡高註冊資本、股東投資資格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設立要求方面徹底根除中小保險中介機構的經營混亂問題。
那些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設立,註冊資本、股東資格等達不到3個規定要求的中介機構,將不得不在3年的許可證有效期後面臨保監會做出的不再延續的決定。而最後一批不符合監管新規的許可證將在今年10月1日到期。同時,《證券日報》保險週刊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地方監管部門也在有意淘汰一些小的專業保險中介機構。某保險中介機構曾走訪中部某省的保監局,希望該局中介處能夠介紹一些適合併購的保險代理公司卻被拒絕。當地保監局人士表示,目前的監管方向正是利用市場淘汰那些弱小的保險中介機構,如果被併購,必然延緩了這些弱小中介機構的退市時間。
中介問題
源於行業生態
總體來說,日趨嚴厲的監管政策源於保險業積弊日深的社會形象及難以根治的市場亂象。此前各界普遍認爲中小保險中介機構普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應該爲此買單。
然而中介的市場亂象是否源於中介?從保監會2011年及2012年的監管動作來看,管理層似乎已經意識到中介的問題似乎源於整個行業生態。
保險業已經成爲保險公司一家的遊戲場。保險公司壟斷從資本運營到產品銷售的整個保險產業鏈條,其他市場主體處於明顯的依附狀態。《證券日報》保險週刊也一直對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地位問題持續關注。大部分的民營保險中介機構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坦陳自己在面對這一問題時的尷尬:保險中介機構並非保險業鏈條上真正平等的一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