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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爲積極落實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RQFII機構”)境內證券投資試點相關工作,根據《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第76號令)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1]5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召開合格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評審會,對RQFII機構境內證券投資額度分配等事項進行了評審。會議討論通過了RQFII機構境內證券投資額度分配的基本原則,即基金系RQFII機構與證券系RQFII機構大致平均分配,相對控制私募產品規模。此次共批准10家由託管銀行轉報、已經完整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的RQFII機構投資額度107億元人民幣(見附表)。
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及時受理獲得資格的RQFII機構提交的投資額度申請,並按照統一的規則和程序審批。
附表:
序號
RQFII 機構名稱
獲批額度
(億元人民幣)
1
南方東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1
2
華夏基金 (香港)有限公司
12
3
嘉實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1
4
大成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1
5
匯添富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1
6
海富通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1
7
博時基金(國際)有限公司
11
8
華安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11
9
申銀萬國 (香港)集團有限公司
9
10
安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9
總計
107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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