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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獲悉,《湖南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及相關征收管理細則出臺。社會徵收方面,旅店業、飲食業、休閒娛樂業、菸草、酒類、化妝品行業與通信業的納稅人須徵收價格調節基金,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總數的1%計徵。對社會相關行業的徵收將從12月1日開始,相關繳納義務人請按規定申報繳納。
本次出臺的《辦法》及相關細則擴大了社會徵收範圍,涵蓋七個行業。同時,將旅店業和休閒娛樂業的徵收標準進行了調整,由過去按營業額的3%和2%徵收調整爲按“三稅”總額的1%徵收。此外,徵收方式也進行了改變,由價格部門自徵改爲由稅務機關代徵。月繳納“三稅”不足3000元者免徵。
此外,以下三種情形下,繳納義務人可申請減繳、免繳或緩繳。一是因遭受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然公共事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二是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三是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徵收方式調整後,價格調節基金將在調控價格、平衡供求、穩定市場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從開徵之日起,價格調節基金繳納義務人應向其繳納“三稅”的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繳納義務人可自由選擇申報方式,如上門申報、網上申報、郵寄申報等,若選擇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繳納申報,也可到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繳納義務人在繳納期沒有應繳額的,也應當按規定辦理繳納申報。拒不申報繳納者,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並根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徵收範圍和標準
(一)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3%;
(二)對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經批准採取特殊價格政策產生的收入,按50%至70%計徵;
(三)對於無法退還消費者的預付費、押金、保證金按50%計徵;
(四)向社會徵收。對於旅店、飲食業、休閒娛樂業、菸草、酒類、化妝品行業和通信業等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按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的1%計徵;
(五)對電力、石油、自來水、燃氣、建築業、房地產等資源性產品進行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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