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天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該局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徵檢驗檢疫部門收取的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書費、一般原產地證工本費,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福建檢驗檢疫局要求全省各級檢驗檢疫機構,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的登記備案管理,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享受收費優惠政策。
加強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部門和單位,將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