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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末2011年初之際,創業板退市制度受到市場高度關注,10天內,監管層3次提及推動建立創業板退市制度。
★2010年12月30日,陳東征在“中國資本市場二十週年座談會”上表示,應儘快推出創業板退市制度具體實施辦法。
★2011年1月1日,時任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在最新出版的《求是》雜誌上撰文指出,“積極推進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創業板公司退出機制”。證監會退市制度研究小組正按照部署,完善退市制度草案,該制度設計並不侷限於創業板,而是統籌研究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機制。
★2011年1月8日,尚福林在第15屆中國資本市場論壇上表示,要積極探索創業板公司退市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優勝劣汰的功能。
★4月15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在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深交所提交的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已經收到,目前工作正在推進中。隨後,退市制度的制定加快了腳步。
★7月,深交所副總經理周明在創業板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研討會上明確表示,直接退市制度的儘快推出,有利於遏制市場過度投機與違規違法行爲。
★8月,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表示,在退出制度中,將設置兩步緩衝,首先,在公司實施退市前,將給予30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時間,便於投資者處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後將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給投資者提供一個可以進行股份轉讓的渠道和平臺。
★9月,深交所副總經理陳鴻橋表示,希望能夠通過直接、快速的創業板退市制度,達到優勝劣汰,使上市公司能夠有一種動力和一種約束力,把企業的質量做得更好。
★11月18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召開新聞通氣會,就債券市場發展、高市盈率發行股票和創業板退市制度等問題向媒體做了通報。
★11月28日,深交所發佈新版創業板退市制度(徵求意見稿)。
(木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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