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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11月30日電(記者方列)因惡意拖欠100餘名工人共60餘萬元工資,浙江舟山市定海飛龍船舶修造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樂某,於11月27日被定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當地人力社保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着年關臨近,出現不少欠薪案件,有關部門將加大法制威懾力度,堅決查處相關責任企業主逃匿行爲。
樂某是寧波市北侖人,在舟山用10萬元註冊資本註冊了飛龍船舶修造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從事船舶勞務中介。今年2月初,“飛龍”承接了舟山海晨船務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一艘7000噸的散貨船,原定7月完工交付,但直至11月20日才建造完工。其間,海晨公司陸續支付了200餘萬元的工程款,尚餘17萬元工程款因船舶未驗收合格未支付。但樂某卻沒有用到手的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資,到事發時,共拖欠100餘名工人共計60餘萬元。
11月24日上午,30多名飛龍公司工人到海晨公司阻撓公司正常施工,要求海晨公司支付工程拖欠款來償付拖欠的工資。經協商,海晨公司答應再預支40萬元、飛龍公司提供20萬元先行支付工人工資,但要求必須由政府相關部門監督,把這筆錢發放到工人手中。由於飛龍公司負責人25日下落不明,定海區相關部門當即召開會議,並於當晚向工人承諾11月30日之前解決工資問題。
11月26日,相關單位進駐飛龍公司現場辦公,對公司所有班組長及工人進行調查詢問,並督促飛龍公司管理人員覈對欠薪數額。同時,定海公安分局開始查找飛龍公司法人代表樂某。27日下午,民警在定海一咖啡店找到了樂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定海公安分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樂某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他也成爲舟山市“欠薪被拘”第一人。
被拘留後,樂某提供了10萬元的個貸借款,並通過車子抵押等方式,於28日下午又到賬10萬元,加上之前海晨公司預支的40萬元,60萬元的工資資金基本到位。目前,在相關部門協調下,已發放了39萬元的工資,剩餘部分還在確認發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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