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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調電價緩解火電企業成本壓力
這位負責人說,火電企業80%的發電成本是煤炭,煤炭價格上漲直接影響發電企業成本增加。
今年以來,我國電力供應增長較快,但部分地區電力供應依然偏緊,主要集中在華東、華中和南方電網等省市,有的電力供應缺口達25%以上。
適當調整電價,對抑制高耗能行業不合理電力需求、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緩解前期煤炭價格上漲對發電企業成本壓力,促進煤炭、電力兩大行業協調穩定發展,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適當上調電價還可避免發電企業因成本快速上升重新陷入經營困難,影響下游各行各業以及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
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徵收標準出臺脫硝補償政策
本次電價調整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爲了提高火電企業脫硝積極性,減少污染,發展改革委此次還出臺脫硝電價補償政策,對安裝並正常運行脫硝裝置的燃煤電廠,每千瓦時加價0.8分錢,以彌補企業脫硝成本增支。
對此,這位負責人說,爲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自2006年開始,國家在銷售電價中開徵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標準爲每千瓦時4釐錢,每年徵收金額100億元左右。
隨着可再生能源發電迅猛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已入不敷出。2010年度,缺口達到20億元左右,2011年缺口增加到100億元左右。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需求還會進一步增加。
這位負責人說,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實施後,到2015年,火電煙氣脫硝容量將達到7.2億千瓦,需要上千億元的脫硝投資和大量的運行費用。但目前火電企業因電煤價格持續上漲,行業大面積虧損,生產經營困難,環保排放標準的提高所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成本將難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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