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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多來纔開始定投基金的基民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多數基金份額是在前期快速上漲的市場中累積的,而贖回時可能正好碰上市場下挫、基金淨值大跌,那麼定投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那麼,這些基民在考慮停止定投時或贖回定投的基金份額時,該採取怎樣的策略?
在基金定期定額投資(簡稱基金定投)實際操作中,由於有資金變現的要求、耐心不夠、不能忍受基金淨值的下跌等原因,相當一部分基民的定投週期並不長,往往在一年半載後,就停止定投或贖回已定投的基金份額。基民在考慮停止定投時或贖回定投的基金份額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超平均成本贖回才能獲利
首先,對於這些投資週期並不是很長的基民來說,需要關注定投的實際盈虧點。定投的盈虧點並不像單筆投資那樣一目瞭然,贖回時的基金淨值只有超過這個盈虧點,基民才能真正獲利。
其中,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在定投的過程中,基金單位淨值相對較高時,基民買到的基金份額相應較少;當市場下跌、基金單位淨值降低時,同樣資金能買到的基金份額相應增加,也就是說,基民每期買到的基金份額並不相同。
因此,基金定投的盈虧點並非每期定投時基金單位淨值的算術平均數,而應以定投的總金額除以實際購得的基金總份額來估算。
部分贖回也能減風險增收益
很多投資者以爲贖回時必須將所有的定投份額全部贖回,其實,定投的基金既可以一次性全部贖回,也可選擇部分贖回或部分轉換。
因此,基民在開始定投後,如果臨時需要套現,當需求數額小於定投金額時,可以用多少贖多少,其他份額繼續持有;或者當市場處在高位,無法判斷後市方向時,也不必一次贖回全部份額,而只是贖回部分份額落袋爲安,其他份額繼續保留,等到趨勢明朗後再作決定。這樣既可以規避一部分風險,又不會完全喪失後市的盈利機會。
贖回後定投協議並未終止
即使基民一次性將定投的基金份額全部贖回,定投協議也不會自動終止。只要基民的銀行卡內有足夠金額及滿足其他扣款條件,此後銀行仍會定期扣款。
因此,如果基民想要停止定投計劃,除了贖回基金外,還應到銷售網點填寫《定期定額申購終止申請書》,辦理終止定投手續;也可以連續3個月不滿足扣款要求,實現自動終止定投業務。
基金定投計劃可以隨時暫停扣款或終止扣款,解約無罰息,也不會像定期儲蓄存款一樣,中途解約會面臨利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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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辦理
投資者可到銀行代銷網點或基金公司辦理基金定投業務,並非每個開放式基金都可以辦理此業務,所以要先行諮詢銷售機構。
如去銀行辦理,需要持有銀行的交易賬戶、本人身份證去網點簽署定投協議,部分銀行也開通了個人網上銀行的基金定投業務。
在辦理時,投資者需確定定投的基金品種,每月的扣款金額,扣款時間和投資年限,並保持扣款前指定賬戶中有足夠的餘額。
二、投資起點
一般來說,基金定投的起步門檻很低,最低是每月定投200元,並按100元的整數倍累加。
三、投資期限
大部分基金提供的定投業務分爲3年和5年兩種,但是客戶可中途選擇退出定投業務或者贖回基金。
四、如何退出基金定投業務
基金定投業務退出有兩種方法。一種爲自動退出,投資人主動提出退出基金定投申購業務申請,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後,定投業務停止,系統停止扣款。另一種爲違約退出,投資人指定的扣款賬戶內資金不足且投資人未能按照約定補足申購資金,系統將記錄投資人違約次數,到達一定的次數之後,系統自動終止投資人的基金定投業務。違約次數的規定各個銀行有所不同,如工商銀行定投系統設定爲3次,交通銀行則設定爲兩次。通過基金定投計劃申購的基金份額,投資者也可以在申購業務受理時間內辦理已購基金的贖回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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