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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資金”引質疑是否撤銷仍未知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283號規定),對於“已還清建設貸款(含有償集資款,下同)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以及既不屬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利用貸款建設,也不屬於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依法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收費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費,堅決撤銷收費站(點),拆除路面收費設施,保障公路完好暢通。”
據“定邊縣賀圈收費站歷年收費清單”顯示,1995年設站起至1996年底,該站收費471.8萬元,之後連年攀升,到2002年,單年收費已達1000萬元,2010年收費款就達到2710萬元。15年間,累計收費1.667億元,遠遠超過最初2900萬元的貸款金額。
陝西省交通運輸廳認爲,陝西省交通運輸廳着眼陝西全省道路交通的發展,按規定比例提取“撤站還貸平衡資金”來統籌全省收費公路的還貸問題,以解決南、北經濟發展不均衡所形成的差異。
陝西省交通運輸廳稱,就賀圈收費站來說,省廳從通行費收入中提取“撤站還貸平衡資金”,提取率從2008年前的50%到目前的20%用於統籌解決全省的收費還貸問題,剩餘資金用於收費公路的還本付息以及日常養護管理,而收費管理費用只佔收入的13.7%。除此之外,每年還要分擔青雲以及其他收費站的還貸壓力,如在撤銷靖邊收費站時,將其遺留債務862.14萬元併入定邊賀圈收費站。因此,“並未改變通行費的用途和使用性質,不存在違反‘收費還貸’原則及初衷。榆林市城市發展的同時需兼顧佳縣等貧困地區。”
然而,交通部門的觀點卻遭到了定邊當地幹部羣衆的質疑。有羣衆認爲,自己只通行了定邊的道路,卻要爲自己根本沒有走過的道路貸款“埋單”,很不合理。定邊縣政府部門一位負責人表示,賀圈收費站現已變成了打着還貸幌子進行公開盈利的公路經營企業,34公里的國道成了盈利性經營公路,是違法行政行爲。
陝西省交通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今年年底,陝西將撤銷一批二級收費站,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與各市進行協商,到年末時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結果。這名負責人稱:“究竟哪些收費站會被撤銷,現在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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