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濟南10月9日電(記者魏聖曜)記者從山東省物價局瞭解到,從2012年1月1日起,山東將廣泛面向社會展開政府價格決策跟蹤調查和評估,跟蹤調查和評估中發現政府價格決策出現問題的,將予以修正或廢止。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8日下發的《山東省價格決策跟蹤調查與評估辦法(試行)》提出,政府的價格決策對價格總水平、居民生活、經營者和相關行業發展的影響,消費者、經營者(收費單位)、媒體等各方面反響,決策制定依據的變化情況包括法律、法規、國家政策以及生產廠家經營狀況、成本、勞動生產率等,都是跟蹤調查和評估的內容。
按照《辦法》規定,對價格決策實施後投訴較多、反映強烈的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實施超過90日的價格干預措施以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爲有必要實行跟蹤調查的其他價格決策,山東將及時啓動跟蹤調查。此外,實施滿1年且與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在實施1年後30日內也要啓動跟蹤調查。
據瞭解,價格決策評估針對有效期屆滿的重要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有效期屆滿的規定、辦法、規則等規範性文件,並在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展開;對實施超過1年的價格干預措施以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爲有必要實行決策評估的其他價格決策,及時展開評估。
據介紹,山東推出的價格決策跟蹤調查應在啓動日起60日內完成,其中對價格干預措施的跟蹤調查工作,最遲在啓動日起30日內完成;評估工作應當在達到啓動條件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
山東省物價部門表示,對跟蹤調查、評估過後的價格決策,如需繼續執行的,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公佈,並自公佈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需修訂的,按照制定程序辦理;價格決策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且沒有規定有效期的,宣佈廢止;決策執行中普遍存在價格違法問題的,將開展專項治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