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3日訊保監會今日發佈《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完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監管制度,規範商業車險市場秩序,維護社會公衆利益和防止不正當競爭。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自9月23日開始,到10月10日結束。在此期間,社會公衆可通過電子郵件、信件或傳真等多種渠道,就《通知》的具體內容向保監會提出意見和建議。保監會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並將認真梳理研究收集到的意見建議,據此對《通知》進一步修改完善。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定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保險公司對擬訂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當組織擬訂商業車險示範條款、機動車輛參考折舊係數和車型數據庫,以及測算商業車險行業參考純損失率,供保險公司參考和使用。同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當按照方便被保險人理賠的原則,結合保險公司商業車險條款所規定的保險責任,制定保險公司理賠實務指引。針對近一段時間商業車險市場中受關注的熱點問題,《通知》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市場公允價值協商確定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保險公司應當與投保人協商約定保險金額。《通知》還規定,因第三者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保險公司不得通過放棄代位求償權的方式拒絕履行保險責任。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明確了監管部門、市場主體和行業協會的角色定位,即保險公司擬訂商業車險條款,行業協會制定示範條款供保險公司參考,由監管部門進行審批。同時,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擬訂商業車險條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公平合理、誠實信用、通俗易懂原則,擬訂商業車險費率應當遵循充足原則和公平原則。《通知》初步提出了商業車險制度的改革方向,將成爲監管部門依法監管保險公司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重要依據。爲切實維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權益,《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單最顯著的位置用特殊字體加註“責任免除特別提示”,對保險條款中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並採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爲強化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風險提示,《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提示投保人在投保單“責任免除特別提示”下手書:“經保險人明確說明,本人已瞭解責任免除條款的內容”並簽名。此外,爲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在保險理賠過程中的權益,《通知》規定,商業車險條款不得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無關的證明和資料。目前,保監會已要求行業協會抓緊對條款中與法律法規相沖突的、實踐中容易損害被保險人權益和引起爭議的以及表述不清晰不明確易產生歧義的地方進行研究修訂。據悉,《通知》將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修改完善之後正式發佈,並將於發佈之日起實施。徵求意見期間,社會公衆可經由三種渠道向保監會就《通知》提出意見建議。
相關閱讀
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保監會:險企可根據自有數據開發商業車險條款費率
更多精彩內容請點擊【中國經濟網保險頻道】(地址:http://finance.ce.cn/insurance1/index.s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