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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300153證券簡稱:科泰電源公告編號:2011-037
上海科泰電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方式召開。
一、本次股東大會召開的基本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
2.會議召開地點:公司三樓大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上海科泰電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4、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謝鬆峯先生。
5、公司於2011年8月2日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召開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
6、會議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累積投票的方式。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5人,代表股份120,035,9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5.02%。列席本次會議的有:公司董事7人(謝鬆峯、蔡行榮、嚴偉立、陳歡、馬恩曦、黃海林、趙蓉,董事周全根委託董事馬恩曦列席會議,獨立董事楊俊智委託獨立董事黃海林列席會議)、監事3人(李忠明、劉雪慧、王小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4人(陳歡、郭國良、周路來、廖曉華)、保薦機構海通證券代表韓龍以及公司見證律師即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陳瑋律師、林琳律師。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議案》;
會議以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謝鬆峯、蔡行榮、嚴偉立、陳歡、馬恩曦、周全根、趙蓉、楊俊智、黃海林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排名不分先後),其中趙蓉、楊俊智、黃海林爲獨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表決結果如下:
1、選舉謝鬆峯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2、選舉蔡行榮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選舉嚴偉立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4、選舉陳歡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5、選舉馬恩曦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6、選舉周全根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7、選舉趙蓉女士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8、選舉楊俊智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9、選舉黃海林先生爲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二)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第二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提名的議案》;
會議以累積投票的方式選舉劉雪慧和李忠明爲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王小軍共同組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自本次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三年。表決結果如下:
1、選舉劉雪慧女士爲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2、選舉李忠明先生爲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
表決結果:同意票120,035,90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票0股,佔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
2、律師姓名:陳瑋、林琳;
3、結論性意見:上海科泰電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採用了累積投票制方式,各項議案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所通過的各項決議真實、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上海科泰電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關於上海科泰電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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