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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京運通”)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6,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下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311號文覈准。本次發行的保薦人及主承銷商爲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就本次發行新股投資風險做出以下特別提示:
1、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2、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11年8月18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的《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風險因素”章節,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股票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3、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機構投資者基於真實認購意願報價,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區間。整個定價過程及定價結果由上述參與主體自主決定和風險自擔。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網上申購,均表明其接受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否則不應參與申購。
4、本次發行確定的價格區間爲人民幣40元/股-42元/股(含上限和下限),本次發行價格區間對應的2010年市盈率水平爲:50.92倍至53.47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遵照中國會計準則確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0年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的總股數計算,發行後總股數按本次發行6,000萬股計算爲42,988.5136萬股)。
5、由於目前新的發行體制改革實施時間不長,市場約束機制不太健全,買方約束力仍舊較弱,本次發行有可能出現發行價格偏高導致上市後即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瞭解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後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6、本次發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1,200萬股;網上申購不足,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的;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在覈準文件有效期內重新啓動發行等事項。
7、發行人上市後所有股票均爲可流通股份。
8、本次發行前的股份及網下配售股份均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書》及《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9、本次發行申購,任一股票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股票配售對象均不能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爲無效申購。
10、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凡參與申購的投資者均應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並希望分享發行人的成長成果;任何懷疑發行人是純粹“圈錢”的投資者,應堅決避免參與申購。本特別風險提示並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地瞭解證券市場蘊含的各項風險,根據自身經濟實力、投資經驗、風險和心理承受能力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6日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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