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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員工旅遊要扣個稅嗎?
在和網友對話的過程中,有網友提問:中秋將至,公司爲員工發放月餅是否需要代扣所得稅?送給客戶的月餅是否也要代扣?公司組織員工免費一日遊,也要扣個稅嗎?
對此,江蘇省地稅局副調研員季志祥表示,稅法規定,應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以及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單位發放的月餅,提供給員工的免費一日遊,均應作爲應稅所得與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合併計徵個稅。
季志祥還表示,公司發放給個人的手機費、報銷的汽油費,均應當計入個人工薪所得徵稅。
起徵點不會再出臺江蘇標準
此次個稅起徵點的調整是全國範圍的,不會再出臺江蘇標準,此前在徵集公衆意見的時候,不少網友建議東西部個稅起徵點有所區別。
昨天,陳茂鋒表示,在全國實行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主要基於四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我國是法制統一的國家,稅收法制是國家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實行全國統一的稅收政策。
二是減除費用標準是按照社會平均消費支出情況確定的,總體上反映了全國各類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居民收入水平。就部分富裕地區而言,可能物價指數較高,但居民收入水平也較高,負擔能力相對較強,實行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有利於體現稅收量能負擔原則。
第三個考慮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口流動性非常大,戶籍地和工作地很可能不在一個地方,如果不實行統一的標準,那很可能出於避稅的目的,相對收入較高的優秀人才可能更要往標準較高的發達地區流動了。
第四個考慮是採用全國統一的減除費用標準,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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