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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5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124號文覈准。本次發行的保薦人爲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合主承銷商爲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合主承銷商”),財務顧問(副主承銷商)爲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1、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2、由於目前新的發行體制改革實施時間不長,市場約束機制不太健全,買方約束力仍舊較弱,本次發行有可能出現發行價格偏高導致上市後即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瞭解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後不會跌破發行價。
3、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11年7月21日(T-7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的《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特別風險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4、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機構投資者基於真實認購意圖報價,發行人與聯合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區間,並將根據網下、網上申購情況最終確定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網上申購,均視爲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區間,投資者若不認可本次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區間,建議不參與本次申購。
5、在出現申購不足或難以確定發行價格的情況下,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可採取削減發行規模、調整發行價格區間、調整發行時間表或中止發行等措施,並將及時做出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6、發行人的所有股份均爲可流通股份。本次發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網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於公司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願承諾。
7、本次發行申購,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爲無效申購。
8、發行人、聯合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並希望分享發行人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任何懷疑發行人是純粹“圈錢”的投資者,應避免參與申購。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並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瞭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及蘊含的各項風險,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並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聯合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顧問(副主承銷商):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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