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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1、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11日修訂)和《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0]26號)的相關規定,對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發行做出相關安排,請廣大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
2、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發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採用網上資金申購方式進行。關於網上發行的有關規定,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公佈的《滬市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2009年修訂)。
3、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2011年7月29日(T-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的《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重要提示
1、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方正證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5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124號文覈准。本次發行的保薦人爲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合主承銷商爲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合主承銷商”),財務顧問(副主承銷商)爲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資金申購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回撥機制啓動前,網下發行75,000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50%;網上發行75,000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50%。可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詢價對象爲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11日修訂)中界定的詢價對象的條件,且已經在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登記備案的機構,包括聯合主承銷商自主推薦、已向協會備案的詢價機構。
3、本次發行價格區間爲3.70元/股-3.9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於網上發行時本次發行價格尚未確定,參與網上資金申購的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區間上限(3.90元/股)進行申購。如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低於發行價格區間上限,差價部分將於2011年8月4日(T+3日)與未中籤的網上申購款同時退還給網上申購投資者。
4、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導致其申購無效的,由配售對象及管理該配售對象的詢價對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本次網上發行日爲2011年8月1日(T日),申購時間爲上交所正常交易時間(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購簡稱爲“方正申購”,申購代碼爲“780901”。
6、本次網上發行,參加申購的單一證券賬戶的委託申購數量不得少於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單一證券賬戶申購上限爲75萬股。
7、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參與本次網上申購。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多個證券賬戶(以2011年7月29日(T-1日)賬戶註冊資料爲準)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及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第一筆申購爲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爲無效申購。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證券賬戶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證券公司的企業年金賬戶可按現有開立賬戶參與申購(企業年金賬戶的指定交易情況以2011年7月29日(T-1日)爲準)。
8、本次網上發行不向投資者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
9、在出現申購不足或難以確定發行價格的情況下,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可採取削減發行規模、調整發行價格區間、調整發行時間表或中止發行等措施,並將及時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10、本公告僅適用於本次網上發行,關於網下發行的具體規定,敬請參見2011年7月29日(T-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的《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下發行公告》。
11、投資者欲瞭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詳細閱讀2011年7月21日(T-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的《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和《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本次發行的招股意向書全文及備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查詢。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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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1、股票種類
本次發行的股票爲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發行規模和發行結構
回撥機制啓動前,本次發行數量150,000萬股,其中網下發行75,000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50%;網上發行75,000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50%。
網下發行由本次發行聯合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配售對象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申購平臺”)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進行申購;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實施,投資者以發行價格區間上限繳納申購款。
本次網下和網上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根據累計投標詢價及申購情況,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場情況等,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協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確定的本次發行價格將於2011年8月3日(T+2日)在《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定價、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籤率公告》中公佈,並同時披露聯合主承銷商提供的發行人研究報告的估值結論及對應的估值水平、發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標,以及所有配售對象的報價明細。
3、網上網下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於2011年8月1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情況於2011年8月2日(T+1日)決定是否啓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啓用將根據網上發行初步中籤率及網下發行初步配售比例來確定。
網上發行初步中籤率=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數量;
網上發行最終中籤率=回撥後網上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數量;
網下發行初步配售比例=回撥前網下發行數量/網下有效申購數量;
網下發行最終配售比例=回撥後網下發行數量/網下有效申購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在網下發行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上發行初步中籤率低於5%且低於網下發行初步配售比例,則在不出現網上發行最終中籤率高於網下發行最終配售比例的前提下,從網下向網上發行回撥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規模約5%的股票(不超過7,500萬股);
(2)在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可採取削減發行規模、調整發行價格區間、調整發行時間表或中止發行等措施,並將及時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3)網上發行未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從網上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申購,仍然申購不足的,可以由承銷團推薦其他投資者參與網下申購。
4、申購價格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區間爲3.70元/股-3.9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網上資金申購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區間上限(3.90元/股)進行申購。
此發行價格區間對應的市盈率區間爲:
(1)14.23倍至15.00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遵照中國會計準則確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0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數計算);
(2)18.50倍至19.50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遵照中國會計準則確定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2010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的總股數計算)。
(3)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期間,提交了“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有94家,對應的申購數量之和爲569,860萬股,爲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7.60倍。
5、申購時間
2011年8月1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時間內(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進行。如遇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發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6、申購簡稱和代碼
申購簡稱爲“方正申購”;申購代碼爲“780901”。
7、發行地點
全國與上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8、鎖定期安排
網上發行投資者獲配股票無鎖定期,自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網下配售對象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爲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9、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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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爲網上資金申購日。
(2)本次網下發行採用電子化方式,配售對象務請嚴格按照《細則》操作申購。如無法正常申購,請及時聯繫聯合主承銷商將予以指導;如果不是配售對象自身技術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問題,聯合主承銷商將視具體情況提供相應措施予以解決。
(3)上述日期爲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聯合主承銷商將及時通知並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本次網上資金申購發行依上交所《滬市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2009年修訂)實施。
10、承銷方式
承銷團餘額包銷。
11、上市地點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本次網上發行對象
指持有上交所證券賬戶卡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及發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發行聯合主承銷商的自營業務不得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
三、本次網上發行方式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發行數量爲75,000萬股。聯合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11年8月1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將75,000萬股“方正證券”股票輸入在上交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爲該股票唯一“賣方”。
各地投資者可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以發行價格區間上限和符合規定的有效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並足額繳納申購款。申購結束後,由聯合主承銷商會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登記公司”)共同覈實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登記公司的結算系統主機根據實際到賬資金統計有效申購數量和有效申購戶數。投資者獲配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爲:
1、如網上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籤,所有配號都是中籤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大於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則由登記公司結算系統主機按每1,000股確定爲一個申報號,順序排號,然後通過搖號抽籤,確定有效申購中籤申報號,每一中籤申報號認購1,000股。
網上發行最終中籤率=(最終網上發行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四、申購數量和申購次數的規定
1、本次網上發行,參加申購的單一證券賬戶的委託申購數量不得少於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
2、單一網上申購賬戶的申購上限爲75萬股。
3、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爲有效報價,均不能參與網上申購。參與網下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再參與網上申購,導致其申購無效的,由配售對象及管理該配售對象的詢價對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4、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參與本次網上申購。證券賬戶註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多個證券賬戶(以2011年7月29日(T-1日)賬戶註冊資料爲準)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及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以第一筆申購爲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爲無效申購。
5、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證券賬戶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證券公司的企業年金賬戶可按現有開立賬戶參與申購(企業年金賬戶指定交易在不同證券公司的情況以2011年7月29日(T-1日)爲準)。
五、網上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參加本次“方正證券”股票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須持有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證券賬戶卡。尚未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資金申購日2011年8月1日(T日)前辦妥證券賬戶開戶手續。
2、存入足額申購資金
參與本次“方正證券”股票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在網上資金申購日2011年8月1日(T日)前在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3、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申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股票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申購所需的款項)到申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複覈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他自動委託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託手續。
(3)投資者的申購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六、配號與抽籤
若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大於本次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則採取搖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11年8月2日(T+1日),各證券交易網點將申購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結算銀行賬戶。
2011年8月2日(T+1日),進行覈算、驗資、配號,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實際到賬的有效申購資金劃入新股申購資金專戶。聯合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及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覈查,並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驗資報告。上交所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購資金的實際到賬資金確認有效申購,按每1,0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後一筆申購,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凡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爲無效申購,將不予配號。
2011年8月3日(T+2日),向投資者公佈配號結果。申購者應到原委託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佈中籤率
2011年8月3日(T+2日),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刊登的《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定價、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籤率公告》中公佈網上發行中籤率。
3、搖號抽籤、公佈中籤結果
2011年8月3日(T+2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聯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主持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並於當日通過衛星網絡將抽籤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2011年8月4日(T+3日)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刊登的《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資金申購發行搖號中籤結果公告》中公佈中籤結果。
4、確定認購股數
申購者根據中籤號碼,確定認購股數,每一中籤號碼只能認購1,000股。
七、結算與登記
1、全部申購資金凍結產生的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有關申購資金凍結等事宜,遵從上交所、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有關規定。
2、2011年8月3日(T+2日)搖號抽籤。抽籤結束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中籤結果進行認購股數的確定和股東登記,並將有效認購結果發至各證券交易網點。
3、2011年8月4日(T+3日),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未中籤的申購款予以解凍,並向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未中籤部分的申購餘款,再由各證券交易網點返還投資者;如果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低於發行價格區間上限3.90元/股(投資者網上申購價格),則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中籤申購款的差價部分與未中籤的網上申購款同時通過各證券交易網點向投資者退還;同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中籤認購款項劃至聯合主承銷商指定的資金交收賬戶。
4、本次網上發行的新股登記工作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向發行人提供股東名冊。
八、申購費用
本次網上發行不向投資者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
九、網上路演安排
爲便於投資者了接發行人的有關情況和本次發行的相關安排,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於2011年7月29日(T-1日)14:00-17:00就本次發行在中國證券網(http://www.cnstock.com)進行網上路演,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十、發行人、聯合主承銷商與財務顧問(副主承銷商)
1、發行人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傑
聯繫人:陳銳、陳勇、曹嘯
住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華僑國際大廈22-24層
2、聯合主承銷商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宇翔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8層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東明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A層
3、財務顧問(副主承銷商)
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傑
聯繫人:張超、王錦、徐鶯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9號金融街中心南樓15層
發行人: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聯合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顧問(副主承銷商):瑞信方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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