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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1318證券簡稱:中國平安公告編號:臨2011-030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成的公告
特別提示: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於2011年6月28日發佈了《關於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中國證監會覈准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書面覈准本公司以持有的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銀行”)7,825,181,106股股份以及人民幣269,005.23萬元的現金全額認購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發展”)向本公司非公開發行的1,638,336,654股人民幣普通股(以下簡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獲得中國證監會覈准後,本公司與深發展即按照雙方簽署的協議約定開展了認購對價資產過戶、認購對價現金支付以及股份登記等相關工作。2011年7月20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證券登記確認書》,將深發展本次非公開發行的1,638,336,654股人民幣普通股登記在本公司名下。2011年7月27日,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組過渡期間損益實現情況的說明》出具了安永華明[2011]專字第60803861_H01號專項審覈報告,確認平安銀行在過渡期間未發生虧損。因此,認購對價資產於過渡期間未產生虧損,本公司無需對深發展進行補償。至此,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工作已經完成。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以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計持有深發展52.38%的股份,成爲深發展的控股股東,平安銀行成爲深發展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的相關情況詳見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批露的《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報告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關於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之專項覈查意見》以及《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關於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之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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