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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422證券簡稱:湖北宜化公告編號:2011-03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六屆十九次董事會以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爲全資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項目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爲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宜化”)分別向中國銀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40000萬元及中國銀行三峽分行50000萬元銀行貸款擔供擔保。
本次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本次擔保協議尚未簽署。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獨立意見,認爲:
1、上述擔保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沒有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並履行了相關的審批程序,無違規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2、請公司董事會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相關的審批程序。
3、請公司董事會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4、同意公司本次爲新疆宜化分別向中國銀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40000萬元及中國銀行三峽分行50000萬元銀行貸款擔供擔保。
此項議案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准。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名稱: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木薩爾縣吉木薩爾鎮北庭路4-13號
註冊資金:65,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張明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經營範圍:肥料、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危險化學品除外)
組織機構代碼證:69784857-X
新疆宜化爲新設立公司,尚無經營業績記錄。
抵押、訴訟情況:截止本公告止,尚無對外抵押、訴訟情況發生。
與本公司的關係:公司全資子公司。
實際控制人:宜昌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債權人:中國銀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中國銀行三峽分行
2、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3、擔保期限:六年,爲長期借款,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借款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共六年。
4、擔保金額:中國銀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人民幣40000萬元、中國銀行三峽分行人民幣50000萬元。
除上述內容之外,本次擔保協議中不存在其他重要條款。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爲新疆宜化提供擔保的行爲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爲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的規定,且上述被擔保對象爲公司全資子公司,所建設的年產50萬噸離子膜燒鹼60萬噸聚氯乙烯及配套工程項目符合符合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要求;並且該項目可以充分利用準東煤電煤化工產業帶豐富的煤電優勢、石灰石資源,提高和擴展企業的技術水平和規模效益,進一步加強產品市場競爭能力,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抗風險能力。
因此,董事會認爲上述擔保行爲不會損害公司利益,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董事會一致通過了該擔保事項。此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由於該項目屬公司在新疆投資的新項目,在建設、生產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擔保後,公司將與相關貸款銀行簽署擔保協議,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擔保,公司對上述銀行貸款的償還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本次爲新疆宜化分別向中國銀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40000萬元及中國銀行三峽分行50000萬元銀行貸款擔供擔保是可行的,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關於對外擔保的有關規定。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擔保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審批擔保金額爲人民幣605,520萬元(含本次擔保),實際擔保金額爲336,94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23.62%,其中:對外擔保金額爲133,000萬元(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擔保的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48.79%;對子公司擔保金額爲203,940萬元(不含本次擔保),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74.82%。
六、其他
本次擔保披露後,公司將及時披露擔保的審議情況、協議簽署和其他進展或變化情況。
七、備查文件
公司六屆十九次董事會決議
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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