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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大連電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 、《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9]13號)和《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0]26號)的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本次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均採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
重要提示
1、大連電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電瓷”或“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5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1]1091號文覈准。大連電瓷的股票代碼爲002606,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上、網下發行。
2、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股票配售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與網上向社會公衆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同時進行,其中網下發行數量不超過500萬股,即本次發行數量的20%;網上發行數量爲本次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
3、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證券”或“主承銷商”)作爲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將於2011年7月19日(T-7日)至2011年7月25日(T-3日)期間組織本次發行的現場推介和初步詢價。符合要求的詢價對象及配售對象可以自主選擇在深圳、上海、北京參加現場推介會。
4、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詢價對象爲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界定的詢價對象條件,且已在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登記備案的機構,包括渤海證券自主推薦、已向協會備案的詢價對象。
5、2011年7月25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協會備案的配售對象(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與發行人或主承銷商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詢價對象管理的配售對象除外)方可參與本次初步詢價。配售對象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提交有效報價,將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6、本次詢價以配售對象爲報價單位,配售對象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由詢價對象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統一申報。詢價對象應按照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須同時申報價格與數量。每個配售對象最多可以申報三檔價格,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爲0.01元。配售對象的最低申報數量和申報數量變動最小單位即“申購單位”均設定爲100萬股,即配售對象的每檔申報數量必須是100萬股的整數倍,且每個配售對象的累計申報數量不得超過500萬股。
8、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同時確定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名單及對應的有效申報數量。
9、發行價格確定後,報價不低於發行價格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報價低於發行價格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申購。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應爲初步詢價中的有效申購數量;配售對象應按照確定的發行價格與有效申購數量的乘積全額繳納申購款,未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予以公告並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10、回撥安排:若T日出現網上申購不足的情況,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認購;網下機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購該申購不足部分的,未足額認購部分由主承銷商推薦的投資者認購。回撥數量不低於網上申購的不足部分,且爲100萬股(網下申購單位)的整數倍。
11、若本次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籤方式進行配售。本次搖號採用按申購單位(100萬股)配號的方法,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對資金有效的配售對象按照其最後一次錄入初步詢價記錄的時間順序排列,依次配號,每一申購單位獲配一個編號,最終將搖出5個號碼,每個號碼可獲配100萬股股票。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50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50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12、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報價,均不能參與網上發行。
13、配售對象的報價情況將於2011年8月1日(T+2日)在《大連電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搖號中籤及配售結果公告》中披露。
14、本次發行出現以下情形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在覈準文件有效期內擇機重啓發行安排等事宜:
(1)初步詢價結束後,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
(2)網下發行的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500萬股;
(3)網上申購不足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
(4)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能就發行價格的確定達成一致意見。
15、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爲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16、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初步詢價的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仔細閱讀2011年7月18日(T-8日)登載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招股意向書摘要同時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可於深交所網站(www.szse.cn)查詢。
一、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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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爲網上發行申購日(網下申購繳款日);
2、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詢價對象或配售對象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詢價對象或配售對象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繫;
3、上述日期爲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網下推介的具體安排
渤海證券作爲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負責組織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推介工作。渤海證券將於2011年7月19日(T-7日)至2011年7月25日(T-3日),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的詢價對象及配售對象進行路演推介。具體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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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步詢價安排
1、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詢價對象應到深交所辦理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數字證書,與深交所簽訂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使用協議,成爲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的用戶後方可參與初步詢價。
2、本次初步詢價時間爲2011年7月19日(T-7日)至2011年7月25日(T-3日)每個交易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詢價對象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對象的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
3、本次詢價以配售對象爲報價單位,採取價格與數量同時申報的方式。每個配售對象初步詢價最多可以申報三檔價格,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爲0.01元,最低申報數量和申報數量變動最小單位即“申購單位”均設定爲100萬股,即配售對象的每檔申報數量必須是100萬股的整數倍,且每個配售對象的累計申報數量不得超過500萬股。配售對象提交申報數量及申報價格時應注意:
假設某一配售對象填寫了三檔申報價格分別是P1、P2 、P3,且P1>P2>P3,對應的申購數量分別爲Q1、Q2、Q3,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爲P,若P> P1,則該配售對象不能參與網下申購;若P1≥P> P2,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爲Q1;若P2≥P> P3,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爲Q1+ Q2;若P3≥P,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爲Q1+ Q2+ Q3。
4、配售對象及其申報出現以下情形時,將被視爲無效:
(1)配售對象未在初步詢價截止日2011年7月25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
(2)配售對象申報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銀行收付款賬戶/賬號等)與備案信息不一致;
(3)申報價格低於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申報數量;
(4)累計申報數量超過500萬股以上的部分或任一報價數量不符合100萬股最低申購數量要求的申報,以及申購數量不符合申購單位100萬股整數倍的申報。
5、詢價對象每次申報一經提交不得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或申報數量的,應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詢價對象每次申報及修改情況將由主承銷商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6、股票配售對象的託管席位號系辦理股份登記的重要信息,託管席位號錯誤將會導致無法辦理股份登記或股份登記有誤,請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正確填寫其託管席位號,如發現填報有誤請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繫。
四、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方式及聯繫人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聯繫電話:010-68784230、010-68784195、010-68784212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2號外經貿大廈11層
郵編:100037
發行人:大連電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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