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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轉賬、取現、刷卡消費等方式被"盜"銀行認爲客戶未妥善保管密碼
彭小姐辛苦攢下一筆購房款,卻在交付前夜,被陸續通過轉賬、取現、刷卡消費等方式"盜"走。彭小姐稱其銀行卡一直攜帶在身,從未丟失。於是,彭小姐將中國工商銀行廣州建設六馬路支行告上法庭。此案昨日在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 卡被盜刷客戶告銀行彭小姐訴稱,2010年12月27日,在中國工商銀行的建設六馬路支行,她被告知有種VIP賬戶卡,一次性可交易金額較大。考慮到方便支付房款,彭小姐便開辦了一張"理財金賬戶"銀行卡,開戶時即要求存款5萬元以上。截至2011年2月27日,彭小姐卡內餘額約爲34萬餘元。
2011年3月2日上午,彭小姐從香港羅湖口岸過關,準備前往深圳辦理購房手續。她平時有睡前關手機的習慣,她在前往售樓部出租車上打開手機,發現大量提示取款、轉賬的銀行短信洶涌而來。
收到短信後,彭小姐下了出租車就立即在售樓部查賬,發現餘額僅剩14萬餘元,於是立即取出這筆現金,並在售樓部工作人員陪同下報警。
彭小姐認爲銀行作爲經營存、貸款等業務的專業金融機構,負有保證儲戶存、取款安全的義務,現因被告疏於管理,導致原告的賬戶信息和存款被盜取,應負全部賠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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