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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結婚做財產公證維護父母權益
時下,在山西省城,“閃婚”後又“閃離”的現象日益增多,而且現在“閃婚”都大多是80後,結婚的鉅額花費與財產的所有權不確定,已成爲父輩們的心頭病,看着自己一輩子攢的血汗錢可能因孩子的婚姻問題隨時而造成損失,部分家長表示,要讓孩子做財產公證,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太原市一位張老先生表示,堅決堅持自己的兒子做財產公證,兒子將來結婚使用的房子都是我購買的,而且婚後我還是會對他的生活提供一些幫助。現在的年輕人對婚姻的態度非常不嚴肅,假如在結婚後又離婚了分走的不是他自己的錢,而是我辛苦一輩子的血汗錢,所以我是會讓孩子在婚前進行公證的。
隨後記者採訪了一些還沒結婚的80後,剛從學校畢業的小單表示,現在我基本上什麼都沒有,即使結婚的話也沒什麼好公證的,考慮的比較多的就是父母的資產,我所擁有的都是父母給的,包括結婚所需的一切,不想因自己的婚姻問題而造成父母的經濟損失,可能也會做一些公證,爲的是讓父母踏實。
現在結婚房由男方提供已成爲一種習俗,對財產公證大部分女生表示反對,小黃說,財產公證一般是男方家長不滿意女方的情況下可能會做。現在不普遍。看是什麼態度看了,要是我的話,要公證我就不接了,看重錢比感情重要的,說明就沒有想好過一輩子。
三晉律師事務所張永芳律師說,根據《婚姻法》,只要有證據證明財產屬於婚前個人所有,雙方沒有約定不會隨着婚姻關係存續時間的而轉化爲共同財產,當然夫妻不是一塵不變的,只要夫妻雙方進行約定,就可以把財產權屬進行變更。雖然公證的法律效益最高,但是隻要雙方做約定簽字也是可以的。
啃老族也叫“吃老族”或“傍老族”。他們並非找不到工作,而是主動放棄了就業的機會,賦閒在家,不僅衣食住行全靠父母,而且花消往往不菲。“啃老族”年齡都在23-30歲之間,並有謀生能力,卻仍未“斷奶”,得靠父母供養的年輕人。社會學家稱之爲“新失業羣體”。
據有關專家統計,現在在城市裏,有30﹪的年輕人靠“啃老”過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問題。“啃老族”婚前及婚後財產基本都有父母提供,現在80後對婚姻的看法也引起父輩們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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