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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惠州中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11日修訂)和《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本次發行新增了推薦詢價對象、網下搖號配售、估值與報價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內容。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
重要提示
1、惠州中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中京電子』)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435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418號文核准。股票代碼為002579,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發行及網上發行。
2、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其中網下發行股數不超過48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股數的19.71%;網上發行股數為發行總量減去網下最終發行量。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大證券』、『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通過深交所的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實施,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3、光大證券作為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於2011年4月20日(T-4日)至2011年4月22日(T-2日)期間,組織本次發行的現場推介和初步詢價。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11日修訂)要求的詢價對象方可自主選擇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參加現場推介會。
4、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詢價對象為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11日修訂)中界定的詢價對象條件,且已在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登記備案的機構,包括光大證券自主推薦且已向協會報備的20名詢價對象。
5、上述詢價對象於初步詢價截止日2011年4月22日(T-2日)12:00前在協會登記備案的自營業務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均為本次發行的配售對象,均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與發行人或保薦人(主承銷商)之間存在實際控制關系的詢價對象、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6、本次詢價以配售對象為報價單位,采取價格與申購數量同時申報的方式進行。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每個配售對象最多可申報3檔價格。配售對象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配售對象參與初步詢價時須同時申報價格和數量,由詢價對象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統一申報。詢價對象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為促進詢價對象認真定價,綜合考慮本次網下發行數量及光大證券研究所對發行人的合理估值區間,主承銷商將配售對象的最低申購數量和申報數量變動最小單位即『申購單位』均設定為120萬股,即配售對象的每檔申報數量必須是12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累計申購數量不得超過480萬股。
8、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申購總量,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有效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9、發行價格確定後,報價不低於發行價格的配售對象方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未參與初步詢價或者參與初步詢價但報價低於發行價格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申購。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應為初步詢價中的有效申報數量。配售對象應按照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申購數量的乘積繳納申購款,未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協會備案。
10、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通過搖號抽簽方式進行配售。本次搖號采用按申購單位(120萬股)配號的方法,主承銷商將按配售對象的有效報價對應的申購量進行配號,每一申購單位獲配一個編號,最終將搖出4個號碼,每個號碼可獲配120萬股股票。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48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480萬股,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行措施。
11、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報價,均不能參與網上發行。
12、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於2011年4月28日(T+2日)在《惠州中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搖號中簽及配售結果公告》中公布配售結果及配售對象的報價情況。
13、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詢價結束後,提供有效申報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取得一致;網上申購不足且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網下申購結束後,網下有效申購數量小於480萬股;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預期。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
14、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為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網上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15、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推介和初步詢價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11年4月19日(T-5日,周二)登載於巨潮網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招股意向書摘要於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可於深交所網站(www.szse.cn)查詢。
一、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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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為發行日;
(2)如因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配售對象無法正常使用其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配售對象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系;
(3)上述日期均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主承銷商及發行人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體安排
主承銷商將於2011年4月20日(T-4日,周三)至2011年4月22日(T-2日,周五)期間,在深圳、上海、北京向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所有詢價對象及配售對象進行網下推介。推介的具體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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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步詢價
1、本次初步詢價通過深交所的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詢價對象應到深交所辦理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數字證書,與深交所簽訂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使用協議,成為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的用戶後方可參與初步詢價。
2、本次初步詢價期間為2011年4月20日(T-4日,周三)至2011年4月22日(T-2日,周五)每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詢價對象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的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
3、本次詢價以配售對象為報價單位,采取價格與申購數量同時申報的方式進行。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每個配售對象最多可申報3檔價格。每檔申報價格對應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20萬股,申報數量變動最小單位即『申購單位』為120萬股,即每個配售對象的每檔申購數量必須是12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累計申購數量不得超過480萬股。
申報申購數量及申購價格時應注意:
(1)每一配售對象最多可填寫三檔申報價格;
(2)假設某一配售對象填寫了三檔申報價格分別是P1、P2、P3,且P1>P2>P3,對應的申報數量分別為Q1、Q2、Q3,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為P,若P>P1,則該配售對象不能參與網下申購;若P1?P>P2,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若P2?P>P3,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Q2;若P3?P,則該配售對象可以參與網下申購的數量為Q1+Q2+Q3。
4、配售對象申報的以下情形將被視為無效:配售對象未在初步詢價截止日2011年4月22日(T-2日)12:00前完成在協會登記備案的;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銀行收付款賬戶/賬號等申報信息與備案信息不一致的;申報價格低於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的申報數量;累計申報數量超過480萬股以上的部分,或者任一檔申報數量不符合120萬股的最低數量要求,或者任一檔申報數量不符合120萬股的整數倍;經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認的其他情形。
5、詢價對象每次申報一經提交不得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或申報數量的,應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詢價對象每次申報及修改情況將由主承銷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6、配售對象的托管席位號系辦理股份登記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號錯誤將會導致無法辦理股份登記或股份登記有誤,請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正確填寫其托管席位號,如發現填報有誤請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系。
四、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方式及聯系人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聯系電話:021-22169100、22169145
發行人:惠州中京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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