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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藝術品『份額化』交易引起的軒然大波,給剛剛起步的文化金融蒙上了一層陰影。其實,問題的核心不是文化金融該不該創新,而是怎樣創新,怎樣創新在『點』上。
文化產業是金融服務的一塊新領地。文化企業渴盼『資金』,可文化人不太懂『金融』,文化產業『融資』瓶頸亟須打破;金融機構有『錢』,卻不了解文化產業,不敢輕易涉足。因此,現在文化金融創新的『關鍵點』,應該是建立文化和金融彼此信任、順暢對接的新機制。
從前,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工商企業,制度和政策都是按工業生產的規則制定的,都符合『重資產』企業的要求;而現在,不論是產業規模還是資質條件,文化企業都與工業企業大不相同——一無土地,二無廠房,大多是『輕資產』。文化金融從無到有,從最初的行政『拉郎配』到文化金融完美融合,處處都需要創新。近年來,文化金融創新已經起步,而且小有成效:幾大銀行與文化部的『部行合作』、版權抵押貸款、文化無形資產的評估……每一個環節都是創新,都閃動著破解難題的智慧。
未來,文化產業要走出『小天地』,融入國民經濟『大環境』,『十二五』還要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必須要有金融的支持,如此纔能做大做強,形成規模和集聚效應。而且,金融支持還應貫穿於文化企業從初創到成長再到成熟的全過程。
金融支持文化產業,不是靠強勢資金和高深運作吞噬文化,而是要尊重文化發展的規律。比如藝術品應有相對的完整性以及審美和鑒賞價值,當信息不對稱或者藝術品鑒賞水平不足時,超越現階段的金融創新就可能會誤入『歧途』。藝術品在短短兩個月內瘋漲17倍,顯然不符合文化發展的規律。當價格被炒得如『過山車』一樣大起大落時,文化金融創新也偏離了發展初衷,其本質是借創新之名、行投機之實。
當然,創新不會是一帆風順的,有時會有『失誤』,全社會應保持些寬容和理性,為創新營造寬松的『試錯』機會。這其實對有關監管部門也提出了新挑戰:要有創新的思維和方法,收放自如、張弛有度,而不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簡單粗放管理。總之,文化金融創新纔剛剛開始,天地廣闊,只是創新的步伐還要穩一些,不管是企業還是管理部門,都要『創新』在最需要的關鍵點上。(張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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