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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意欲在黎巴嫩挖掘商機的中國商人和中資企業而言,了解當地的政治經濟環境以及社會文化生活是進入這一市場必須要做好的功課。
黎巴嫩目前屬戰亂國家,在進入黎市場前,中國企業要客觀評估潛在風險,有針對性地建立應對經營風險的預警機制,並按照中國有關部門和使館經商參處的要求,及時進行企業人員情況信息備案工作,制定安全應急預案,確保中方人員人身安全。建議中國企業征求中國駐黎使館經商參處的意見,一旦遇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使館經商參處報告,必要時服從使館經商參處的指導和協調。
在黎巴嫩,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基礎設施、能源等項目,除需得到當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及內閣會議審批通過外,還需呈報議會專業委員會批准。值得注意的是,黎教派眾多,且彼此間分歧不少,內閣和議會的席位分配都受到教派配額制的嚴格制約。因此,在同政府和內閣打交道時應做到對各教派一視同仁,盡量避免與某一教派公開交往過密,尤其避免談及政治、宗教等敏感問題。
黎巴嫩當地語言為阿拉伯語,同時通用法語和英語。由於在黎華僑華人和留學生很少,中資機構也很少,懂中文的當地人更少,在當地找到合適的中阿、中英或中法翻譯相當困難,建議有需要的企業一定事先配好相關翻譯人員。
目前,黎商界盛行代理制,主要分為項目代理和企業代理兩種,外資公司多入鄉隨俗,與當地某家公司簽訂代理合同。中國企業如選擇代理,需加強溝通與合作,避免因代理方某些不妥做法而引起麻煩。
由於在黎巴嫩的中國商人和中資企業很少,尚未組建中資企業商協會組織,中國企業或人員若在投資過程中遇到困難和緊急情況,可及時聯系中國駐黎使館領事部和經商參處,或直接尋求法律保護。
建議中國企業或個人與黎方簽署經貿合作或承包工程合同時,以及與代理人的簽約中,要明確雙方法律責任和糾紛解決辦法,如寫入仲裁和司法途徑條款,如遇到糾紛或矛盾,且雙方友好協商無果,依據合同申請仲裁或起訴等,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由於法律和語言的差異,駐黎中國企業、人員,特別是在黎長期投資經營的,應聘請當地律師協助處理有關法律事務。工作中,對於當地律師做好監督管理,對律師的要求或說法要注意分辨虛實,重要事務派專人參與辦理,以便掌握第一手材料和實操情況。
近年來,黎巴嫩經濟表現欠佳,失業率上昇,因此黎政府實施了較為嚴苛的工作證、居住證等政策,限制外國人在黎務工,增加了外國投資企業的運營成本。中國企業可加大當地員工聘用比例,這不僅滿足黎規定的外資公司僱員要求、降低運營成本,還可增強中國跨國企業國際化能力,並為兩國民眾增進彼此間了解搭建了平臺。
另外,黎巴嫩各行業基本都擁有獨立的行業協會,通常由該行業的當地領頭企業代表組成理事會,代表行業與議會、政府或其他組織等進行交涉,能影響到相關決策。擬進入具體領域的中國企業,如能盡快與相關行業協會建立良好關系,將有助於順利融入當地商業環境。
中國企業進入黎巴嫩時,應與中國或當地的其他企業同行和諧相處、共同發展,在為本企業積極努力拓展市場的同時要時刻自律,不僅尊重當地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要求,更要與中國同行和諧相處、有序競爭,注重中國企業整體形象。
□中國駐黎巴嫩使館經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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