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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穩定棉花生產、經營者和用棉企業市場預期,保護棉農利益,保證市場供應,決定從2011年度開始實行棉花臨時收儲制度。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執行本預案的棉花主產區為天津、河北、山西、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陝西、甘肅、新疆13省(區、市)。
第三條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價為,標准級皮棉到庫價格每噸19800元(公重),其它等級皮棉的收儲價格按照3%的品級差率、1%的長度差率計算。中國棉花協會根據皮棉臨時收儲價和當時的棉籽等副產品價格以及皮棉籽棉折算公式、相關合理參數測算籽棉收購參考價,並向社會公布。
第四條2011年度棉花臨時收儲預案執行時間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第五條收儲的棉花為2011年度生產加工並經儀器化公證檢驗的鋸齒細絨棉,由具有400型棉花加工資格的棉花企業直接交儲。品級要求為1至4級,長度要求為27毫米以上(含27毫米),馬克隆值要求為A級、B級和C級C2檔,其它質量要求按國家有關標准執行。棉花包裝要符合棉花包裝國家標准(GB6975-2007),鐵路運輸棉包捆紮物應使用塑鋼帶。
第六條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棉總公司』)要按照『有利於保護農民利益、有利於企業就近交儲、有利於棉花安全儲存、有利於監管、有利於調運』的原則,合理確定執行棉花臨時收儲預案的承儲庫點(包括直屬庫和代儲庫點)。其中代儲庫點由中儲棉總公司提出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備案及抄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後,雙方簽訂《儲備棉保管合同》。代儲庫的具體選用標准和管理辦法由中儲棉總公司另行制定。
第七條國家棉花市場監測系統和中國棉花協會監測國內棉花、棉籽市場價格水平,取兩單位監測的棉花價格平均值和棉籽價格平均值作為國內棉花、棉籽市場平均價格。該價格通過相關行業網站每天發布。
第八條預案執行期間當監測的棉花市場價格連續五個工作日低於臨時收儲價時,由中儲棉總公司及時發布公告,啟動收儲預案。收儲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全國棉花交易市場收儲交易系統進行,具體交易辦法另行制定。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