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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京華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昨天,公布房價調控目標的城市比例不到全國600多個城市的一成。
目前,只有山西省22個城市以及銀川、貴陽、昆明、佛山、岳陽、沈陽、丹東、海口、合肥、蘭州、西安、濟南等共計40個城市公布了自己的房價調控目標。
從已公布的房價控制目標來看,沒有一個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個參考標准,絕大多數只提及當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其中,一些城市的房價調控目標,與當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平。
此類城市,可以西安為例。西安市政府給出的調控目標是:2011年西安新建住房的漲幅不得高於15%。而今年西安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目標為15%。
到目前為止,調控目標中漲幅最小的是位於欠發達地區的蘭州。該地允許2011年當地新房漲價幅度不超過9%,低於當地預期的GDP增長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的指標。
不只是二線城市一片漲聲——小城丹東的房價控制目標,確定在『漲幅不超過9%-9.5%』。
目前可知,在已公布調控目標的城市中,最寬松的目標非榆樹莫屬——該市規定,2011年新建住房『增幅要低於2010年新建住房價格增幅』,但榆樹2010年新建住房價格的增幅高達50.5%。 一線城市仍秘而不宣盡管距離國務院公布的最後期限只有4天,但京、滬、廣、深這類昔日房價幾度飆昇的一線城市,對調控目標尚秘而不宣。
反觀2010年,在中國房地產市場步入調控時代後,歷次國務院的調控政策出臺時,一線城市都是最先跟進地方細則的排頭兵。
以國十條為例,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發布『國十條』,半月內北京制定並發布了『京十二條』,並帶頭開始限購,隨後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紛紛跟進。
為何出現這一狀況?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分析稱,國八條中規定,地方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王玨林認為,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難度更大,地方政府相互看看,相互參考可以理解,所以各地調控目標遲遲沒有出來,不過他相信在月底前,全部城市的調控目標都能公布。
『正是房價上漲壓力大,所以纔會有調控目標。』王玨林表示,地方政府一旦制定了目標,就必須完成。對於目前已公布的房價調控目標,他不表示質疑,也不評價這些城市房價漲幅的高低。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