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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15年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終於可以領養老金了。可是,拿到養老金的那一刻,四川省樂至縣的一群老人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因為,按照當初社保部門明示的計算公式,他們該拿的養老金並不只這些。
當地社保部門的解釋是,由於實行了新的養老金計發政策,過去的算法失效了。
老人們不答應,他們認為,不管政策怎麼變,政府應該履行當初的承諾。這段時間,老人們四處奔波,為自己討說法,也為四川省其他類似的城鎮退休人員爭取利益。
法學專家指出,法律法規的修改調整是對的,但如何執行則考驗政府的誠信度。本以為買養老保險挺劃算
從2006年9月辦理養老保險手續,到2010年12月辦理退休手續,夏興順一直都認為購買養老保險是一筆劃算的投資。
66歲的夏興順曾在樂至縣棉花溝水庫管理所工作,2000年被清退之後,他拿著8676元的一次性退職補助,和老伴兒一起到大女兒家幫著照顧小孩。這樣的日子老夏過得並不踏實,兩口子總擔心老了沒有保障。
2006年,有人向夏興順推薦養老保險。按照樂至縣社保局發的一份宣傳資料,男的滿60周歲,女的滿50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即可享受退休養老金。
這份標題為《統一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問答》的材料還指出,對於年齡較大的參保者,允許從1996年1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往後繼續繳納到退休年齡,且繳滿15年,也可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金。
上述材料還明確寫著繳費標准和今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夏興順掐指一算,覺得這筆投資劃算,現在掏一筆錢出來買養老保險,將來每個月可以領養老金,兩口子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夏興順至今保存著當年繳納養老金的票據。這疊帶著深深折痕的『四川省社會保險費專用票據』顯示,2006年9月15日,夏興順繳納了從1996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共計15061元。
在隨後的2007年11月26日、2008年9月1日、2009年6月9日、2010年7月26日,夏興順分別繳納了當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金額分別是2856元、3410元、4006元、4570元。
算下來,夏興順一共支付了15年的養老保險金,共計29903元。養老金為啥沒那麼多
2010年12月,65歲的夏興順終於盼到了辦理退休手續、准備領取養老金的日子。12月6日,他到社保局去辦理手續,發現人多得不得了,來排隊的都是辦理養老金手續的當年退休人員。
手續沒辦成,第二天一早,夏興順約了另外4位老人一起,5個人分頭排隊纔把手續辦完。
然而,人群中流傳的一條消息讓夏興順的心涼了一大截。『他們說按照我的繳費檔次,以後每個月只能領400多元。』回憶起當時的情形,夏興順失望得直搖頭。
夏興順不信,因為按照《統一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問答》裡明確的養老金計算公式,他現在領六七百元的養老金沒問題,怎麼會只有400多元呢?
他聯系到在勞動局工作的一個老鄉,通過他確認養老金的數額,對方的回復仍然是400多元。
同樣失望的還有53歲的彭冀寧。一直以來,這位單身母親唯一的收入來源是一個煙攤,2006年,她從妹妹那裡借來5000元,湊成10607元,補繳了從1996年到當年的養老保險費及利息。隨後幾年,她每年繳一次,到2010年12月達到退休條件,她一共繳納了2.3萬多元養老保險費。
『花這些錢就是為了老有所養。』彭冀寧說。
2010年12月初她去辦理養老金手續時,『前面的人都在傳養老金很少』。她請工作人員計算了一下,按照她的繳費檔次,每個月她只有382元養老金。2011年1月29日,彭冀寧存折上出現的到賬記錄證實了這個養老金的額度。
多位退休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光是樂至縣2010年就有3600多名退休人員牽涉到這個利益問題,因為全省執行的是相同的政策,所以四川全省相關的退休人員則更多。夏興順和彭冀寧都認為,此事的背後是一個更大的利益群體。
2月25日,樂至縣社保局有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證實,2010年樂至縣城鎮退休人員是2000多人。多次反映,仍無結果
由於參保人員的退休手續集中在12月辦理,『養老金變少』的消息傳播得很快,人們心懷不滿,許多人到社保局和信訪局討說法。夏興順表示,這樣的養老金標准,還不如有些地方的低保水平。
2010年12月中旬,彭冀寧等5名代表見到了樂至縣分管社保工作的副縣長、社保局局長和信訪局局長。據彭冀寧回憶,當時縣領導表示,養老金發多少,縣裡是按照政策來執行的,縣級行政部門是執行政策的,不是制定政策的。對於退休參保人員的訴求,縣裡也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反映到上面去。
同時,縣領導還表示,養老金是怎麼算的,社保局可以把詳細的計算單子打印出來給大家看看。
5位代表堅持要到省裡去反映。分管副縣長表示,可以為他們安排車輛。
12月22日,樂至縣社保局、信訪局的兩位局長陪著3名代表來到成都,通過信訪渠道見到了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的工作人員。作為代表之一的彭冀寧清晰地記得,那天是冬至,四川有冬至喝羊肉湯的習慣,沿途處處羊肉飄香,可是她卻沒有過節的心情。
2月25日下午,彭冀寧對本報記者說,養老保險處的工作人員聽了我們的反映後表示理解,也同情我們的待遇,但政策就是這樣規定的。今後如果有調整,他們會適當向我們傾斜。
不過,此事後來一直沒有下文。社保部門:應按新政策領取養老金
記者注意到,2006年夏興順所看到的《統一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問答》,是根據國務院1997年頒布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及四川省配套制定的相關文件精神而制定的。
據此材料中的公式,夏興順2011年1月能領取599.42元的養老金。
而實際上,2011年1月,夏興順僅領到441.51元。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2月25日,樂至縣社保局負責人向本報記者做了解釋。
副局長黃小蘇拿出一本當地社保部門編印的《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匯編》,這本小冊子書角微卷、偶有各種筆跡標注。黃小蘇說,社保工作政策性強,得經常學習文件。他翻出其中幾個條款對記者說,按照國務院和四川省的規定,2010年退休的參保人員執行的是新的計算辦法,而不是《統一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問答》裡的那個公式。
新的計算辦法來自2005年12月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及四川省配套制定的相關文件。根據其中的計算辦法,樂至縣社保局為夏興順打印了詳細的計算辦法,最後結果顯示,夏興順每月的養老金是441.51元。
黃小蘇表示,新政策出臺以後,夏興順這批參保退休人員就要按照新政策來執行養老金發放。他還提示記者,每個文件的後面,都有一句話,大意都是: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實施辦法執行。也就是說,過去的老辦法失效了。
據這位基層社保局乾部了解,光為了制定實施細則,四川省就開了40多次會纔最後確定下來。
2月28日,本報記者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亦聽到了同樣的解釋。該處一位董處長表示,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2006年參保人員在2010年退休,均是在新政策(即國發[2005]38號文及四川省的配套文件——記者注)之後。『政府做錯了事情,應該賠償』
對於此案例,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系主任胡秋明認為,社保部門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參保人員2010年退休,國務院的新政策早已生效,自然應該按照新政策執行。
胡秋明認為,新政策和老政策相比,進步很大。按照老政策,養老保險繳15年和繳30年的,領取養老金都一樣多,繳費基數高的和繳費基數低的,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也一樣。『這樣的制度缺乏激勵機制,一看就是不合理的。』
『而按照新政策,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胡秋明說,夏興順等人僅繳納了15年的養老保險,這是最低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也不高,按照新政策養老金自然就領得少。
胡秋明用『政策風險』來解釋夏興順等人的遭遇。他說,國家政策的變動是誰也無法預料的。
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上述負責人看來,2005年年底國務院調整養老保險政策,兼顧了效率和公平。『所謂效率,就是形成激勵機制,鼓勵人們早繳費、多繳費、長時間繳費,這樣退休後纔能領取更多的養老金。』
『所謂公平,就是照顧了繳費較少的群體的利益。』這位負責人解釋,『實際上,繳費基數少、時間短的退休人員,他們享受的相對收益更高。比如,繳費基數為1000元和2000元的人,前者拿到的養老金和工資基數的比例更高。』
『事實上,國家政策還是偏向於弱勢群體的。』這位負責人說。
不過,在法學專家看來,此事政府部門有錯。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偉在接受中青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盡管後來國務院出臺了新政策,但老百姓不知道,老百姓是根據政府發放的舊的宣傳材料購買了養老保險。『這是老百姓對政府的信任,不信任政府信誰呢?』
周偉指出,法律上有『合理信賴』的說法,也就是說,政府做的事在法律上確認無效之前,都是合理的。
『你政府做錯了事情,給我帶來了損失,你要賠償的嘛。政府部門也要誠實守信。』周偉說。
本報成都3月2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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