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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好源頭關,飼料獸藥投入檢查和生豬出欄檢測同步進行。加大對飼料獸藥投入環節的檢查力度,從根本上控制『瘦肉精』等違禁藥物進入畜牧養殖領域。出欄生豬時,養殖戶、經紀人、防疫員要嚴格按批批檢測的要求,經檢測確認合格、共同簽字後方可開具檢疫證明。
二是把好屠宰關,生豬檢疫與檢測同步進行。對沒有檢疫證明的生豬,嚴禁入廠進入屠宰環節;監督各定點屠宰廠,嚴把自測檢驗關,屠宰前嚴格進行自檢,屠宰後及時取樣送檢;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
三是把好銷售關,驗證與索票同步進行。肉制品加工企業、豬肉經營戶和餐飲經營單位,在購進生鮮肉或肉制品時,要嚴格按照驗證、索票的要求,建立規范的進貨臺帳,登記購進物品的名稱、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全面實行三個增加一是增加檢測批數。生豬經紀人和屠宰企業在購進生豬時,要做到批批檢測。不同養殖戶、不同圈、不同車、不同產地,均視為不同批次。
二是增加檢測環節。在生豬出欄環節,養殖戶和經紀人要在防疫員監督下,以單個檢疫證為批次,分批次進行抽檢。屠宰企業在收購生豬環節,在驗明相關證件的同時,要分批次進行抽檢。生豬進入分割環節前,還要進行取樣抽檢。
三是增加檢測比例。生豬出欄、外調和進入屠宰企業時,抽檢比例由2%增加到5%;40頭—20頭的,必檢10%以上;20頭—5頭的,必檢20%以上;5頭以下的全檢。屠宰加工企業在加工環節,按此比例進行批批抽檢。 三、全程建立三項監督制度一是有獎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凡是舉報濟源市范圍內生豬養殖場(戶)使用瘦肉精,生豬經紀人出售瘦肉精,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添加瘦肉精的,或入境生豬含瘦肉精的,經查實後,根據案情對舉報人予以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是及時報告制度。屠宰加工企業每天要向監管部門報告生豬屠宰的數量、檢驗檢測等情況,自檢中發現有『瘦肉精』呈疑似陽性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監管部門報告。監管部門在對生豬進行的檢疫檢測中,發現疫情或『瘦肉精』呈疑似陽性的,在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報告的同時,采取封堵措施。
三是定期公告制度。濟源市食安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濟源市生豬屠宰加工企業、冷鮮肉經營門店、商戶的產品質量,每月開展一次質量抽查,抽查結果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向社會進行公告,引導消費。冷鮮肉經營門店、商戶要在商鋪顯要位置公告肉品來源的索票索證情況,接受消費者的監督。 四、提昇三項保障體系一是目標責任體系。由濟源市食安辦牽頭,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目標責任體系和內容,與相關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明確措施,逐級落實。
二是考核獎懲體系。將各部門食品安全目標列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周檢查、月考評、季考核的監督制度,使獎懲追責常態化。
三是支橕平臺體系。加快推進濟源市正在進行的畜牧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整合部門網站資源和信息資源,建立集投入品、藥品、加工品、證票一體化的電子監管系統,實現從養殖、運輸、屠宰、加工、銷售到餐飲的全過程管理,提高畜產品質量管理水平。增添液質聯用儀等檢測設備,實現終端檢測,提高檢測能力。 五、廣泛開展三個評選一是評選『誠信養殖場(戶)』。對養殖場(戶)的養殖方法、飼料使用和出欄生豬品質進行綜合評估,評選出方法科學、不使用違禁藥品、生豬品質優良的養殖場(戶),授予『誠信養殖場(戶)』稱號,大張旗鼓予以獎勵。
二是評選『守法經營者』。根據生豬屠宰加工企業、生鮮肉和肉制品加工企業、生鮮肉和肉制品銷售店、飼料獸藥加工及銷售單位、生豬經濟人等經營主體,執行和落實相關法律規章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對守法誠信、管理規范、遵章守法的經營者,授予『守法經營者』稱號,對守法企業給予更多的優惠政策。
三是評選『優秀監管單位』。綜合評估畜牧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衛生局、工商局、公安局等七部門履職履責情況,對監管措施有力、監管效果明確、履行職責有效的單位,授予『優秀監管單位』稱號,在媒體上予以宣傳表彰。
六、建立一個長效機制
強化食品安全辦公室協調、組織、督導職能,從畜牧、商務、藥監、質監、衛生、工商、公安等七部門抽調人員,充實力量,加強對各部門履職履責情況的監督檢查。每年安排200萬專項資金用於監管經費和獎勵。通過五個方面的十五項具體措施和建立一個長效機制,形成『五三一』的監管體系,切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維護好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使廣大消費者吃得放心、用得安全。
記者時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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