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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改平中國工程院院士、河南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
王志祥河南農業大學牧醫工程學院博士生導師、教授
班付國河南省畜產品質量監測檢驗中心研究員 我國禁用16種β-興奮劑記者:我國政府對『瘦肉精』是什麼態度?
專家:隨著非法使用『瘦肉精』形勢的變化,我國政府主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最早是在1997年,農業部發文明確禁止包括『瘦肉精』在內的β-興奮劑類藥物作為動物促生長劑。1998年,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發出《關於加強供港活豬檢疫工作的通知》,規定對所有供港生豬進行嚴格的β-興奮劑尿樣檢測制度。1999年,農業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鹽酸克倫特羅等違禁獸藥飼料的專項查處。2000年、2001年,農業部聯合其他部委共同發文,聯合圍剿『瘦肉精』。
2002年2月,農業部、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第176號),明確將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鹽酸多巴胺、西馬特羅、硫酸特布他林等7種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列入目錄。2002年4月,農業部發布《關於發布<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的通知》(公告第193號):明確將鹽酸克倫特羅等3種β-興奮劑列入清單,禁止在所有食品動物中使用。
2010年,農業部1519號公告發布《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名單》規定了其他9種β-興奮劑:班布特羅、鹽酸齊帕特羅、鹽酸氯丙那林、馬布特羅、西布特羅、溴布特羅、酒石酸阿福特羅、富馬酸福莫特羅和苯乙醇胺A。至此,我國明確禁止在養殖動物上使用的β-興奮劑達16種。 3種β-興奮劑曾被檢出記者:目前檢測出的違禁添加物有幾種?有媒體報道豬場尿檢萊克多巴胺呈陽性,請談一談萊克多巴胺?
專家:農業部對於『瘦肉精』監管十分重視。雖然明確禁止使用的β-興奮劑達16種之多,但是其中大多數都是鹽酸克倫特羅等的同系物,政府將這些藥物均列入禁止使用的化合物目錄,目的就是為了防患於未然。根據這幾年農業部的監管情況來看,目前檢測出的違禁添加物主要還是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我們剛剛所說的被列入禁止使用化合物目錄中的其他β-興奮劑類化合物目前還沒有發現非法使用的情況。
萊克多巴胺也是一種β-興奮劑,相對於鹽酸克倫特羅而言在動物體內代謝更快,不易殘留,對人的危害相對也較小。美國等20多個國家目前批准萊克多巴胺作為飼料添加劑,允許用在飼料中,但需要有一定的停藥期。由於我國人民有食用動物內髒的習慣,並且β-興奮劑類藥物主要殘留在肝髒、肺髒等內髒中,出於保護我國消費者健康的考慮,我國沒有批准萊克多巴胺作為飼料添加劑,而是將其列為禁藥。歐盟同我國一樣也沒有批准萊克多巴胺作為飼料添加劑。2007年4月和5月,深圳檢驗檢疫局從美國進口的凍豬中檢出了我國禁用獸藥萊克多巴胺,均做銷毀處理。 非法使用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記者:按照我們國家法律,使用『瘦肉精』如何處罰?目前國家和我省的監管情況如何?
專家:我們國家在打擊『瘦肉精』方面已經做到了有法可依。除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進行處罰外,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屬於犯罪活動,依照刑法有關規定進行量刑處罰。
農業部自2000年開始執行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和飼料質量安全檢測計劃,在生豬豬尿中和飼料中開展鹽酸克倫特羅等違禁藥物的檢測檢驗工作。自2003年以來,農業部連續9年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活動,『瘦肉精』等違禁藥物非法使用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飼料中『瘦肉精』的檢出率連續6年為零,畜產品連續3年『瘦肉精』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2008年北京奧運會、2009年上海世博會和2010年廣州亞運會這些重大活動中,都沒有出現與『瘦肉精』有關的問題。因此,從總的情況看,『瘦肉精』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另一方面,少數人的違法行為仍然存在。
從近年來的監測結果來看,隨著監管力度的增大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絕大多數養殖場戶都能夠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實施科學飼養,拒絕使用『瘦肉精』,目前流入養殖環節的『瘦肉精』也是通過非法途徑獲得的。
我省主要是按照農業部和省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指令性監督抽檢任務來進行例行監測、預警監測、監督抽查,同時結合群眾舉報、信息反饋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開展拉網式排查,通過多年的連續檢測和打擊,畜產品中鹽酸克倫特羅等違禁藥物的檢出率逐年降低。
本報記者張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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