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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如何讓群眾更幸福,成為媒體熱議的話題。畢竟,生活幸福是普通百姓的朴素追求。特別是在我國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以後,人們理應更多地關注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問題。更何況,讓群眾幸福地生活,也是政府執政為民的題中應有之義。
當然,古往今來對什麼是幸福以及如何追求幸福,可謂見仁見智。生活的經驗是,餓漢吃幾頓飽飯,他會感覺到滿足和幸福;而吃膩山珍海味的人,一份大龍蝦很難增強他的幸福感。這也難怪,幸福就是心情的愉悅,說到底是一種主觀感覺,各人有各人的感受。經濟學家薩繆爾森曾給出了一個著名的『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經濟學上的效用,是指人們有欲望而得到了滿足。效用因人而異,不同消費者在消費了同一數量同等商品之後,所取得的效用是不同的。
很明顯,無論是『效用』還是『欲望』,都屬於主觀因素。幸福與欲望成反比,也就是說,如果效用是既定的,那麼,欲望越大,人越不幸福。如果欲望無限大,有多大的效用也不幸福。這印證了人們常說的『知足長樂』的簡單道理。
雖然說幸福是人的一種主觀感覺,政府沒辦法乾預,但顯而易見的是,人的主觀感覺離不開一定的客觀條件。因此,千方百計改善和保障民生,重民意、解民懮、幫民難,可以除去影響人們幸福感的煩惱。解決好諸如就業教育醫療收入分配物價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人民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實現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無疑會大大增加全社會廣大群眾的幸福感。這也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字裡行間滲露著『努力創造條件,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錚錚誓言的根本原因所在。
王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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