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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過去兩年,中國企業跨境收購失敗率全球最高。知識產權專家指出,未來,西方國家以國家安全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的案例還會更多,對此,一方面中國要加強立法和執法;另一方面要盡快從法理上根除跨國公司的超國民待遇。
美國對中國企業設置三重防線
1.『反傾銷』和『反補貼』手段。
主要針對一般商品,通過『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和『反傾銷』、『反補貼』方式,針對中國企業輸送到美國市場的低端產品,以此為由進行打壓。類似案例,東南沿海很多企業都遭遇過。
2.利用知識產權手段。
如美國的301條款和337條款。最近幾年,美國擴大『337條款』使用范圍,哪怕只是懷疑或者有美國企業無中生有地舉報,美國海關就會動用337條款,將中國產品扣留在美國海關,制止中國產品進入美國市場,進而封殺中國企業。
3.利用國家安全審查手段。
在『337條款』無法生效的情況下,將外國投資委員會(CIFUS)審查作為新的乾涉手段。比如華為和三葉的貿易案例,其本質是華為避開了『337條款』,通過直接在美國投資,而美國政府采取此手段繼續阻撓華為進入美國市場。
日前,華為在起訴美國摩托羅拉公司侵權的訴訟中獲得初步勝利,令業界鼓舞。但一個無法掩蓋的事實是:近幾年,以華為為代表的中國企業在走出去時屢屢受阻,特別是一些涉及高科技和能源的並購案,中國企業大多數失敗而歸,也令國人困惑。
華為並購再失意
就在幾天前,華為公司迫於壓力,放棄了對美國三葉公司(3Leaf)的收購,這也是華為公司近年來受阻的多起跨境並購案之一,這也是在『337條款』無法生效的情況下,美國將外國投資委員會(CIFUS)審查作為新的乾涉手段。而有數據顯示,過去兩年,中國企業跨境收購失敗率全球最高。
原因何在?昨日,北京郵電大學教授、知識產權律師謝明敦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由於擔懮中國的崛起,近年來,美國對中國企業在美並購設置了多重防線,特別是在高科技領域,在傳統手段無法奏效的情況下,已上昇到采取『國家安全審查』手段來打壓中國企業,這也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又一個動向。
謝明敦說,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要求華為撤銷購買美國小型科技公司專利和產品,以及最近摩托羅拉有可能會將華為的專利技術出售給諾基亞西門子,表面上這兩件事是法律層面的問題,背後反映的是在中國崛起的過程中,中美兩個國家在高科技產業利益上的博弈,核心還是在於產業利益,而非單獨的企業權益。
境外壁壘可能增多
他認為,像華為收購三葉公司失敗的情況還會出現,因為美國對中國高科技企業的防范和打壓不會改變,不要期望用一兩樁收購就能敲開美國的大門。隨著中國走出去的步伐越來越快,中國企業面臨的這些非經貿性的壁壘可能會越來越多。
中國企業跨國
並購失敗案例
2005年,中海油以185億美元的價格大手筆展開收購美國優尼科石油公司,在與雪鐵龍公司拉鋸戰、美國政府乾預等情況下,最後撤回收購。
2007年,華為和美國貝恩資本試圖以22億美元聯手收購3Com公司,但因美方擔懮國家安全而流產。
2009年,中鋁與澳大利亞力拓的195億美元『世紀大交易』失敗。
2010年,騰訊競購全球即時通訊工具鼻祖ICQ失敗。
2010年,中海油聯合加納國家石油公司出價50億美元,競購加納Jubilee油田23.5%股權交易失敗。
2010年,中化集團與新加坡淡馬錫聯手用約500億美元收購加拿大鉀肥的計劃失敗。
2010年,華為競購摩托羅拉業務失敗,被諾基亞西門子公司以低於華為報價的12億美元收購成功。
專家建議
根除跨國公司的超國民待遇
2010年我國企業在海外投資達到590億美元,其中40%通過並購實現,但我國企業在海外並購也遭遇過一些國家以所謂影響國家安全為由的抵制。專家認為,中國應從屢屢受阻中吸取教訓,前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謝明敦建議,一方面,中國在國內的法律尤其是知識產權方面,要加強立法和執法,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自主創新力度,不要讓西方國家肆意尋找借口。另一方面盡快從法理上根除跨國公司的超國民待遇,對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要公平地動用知識產權的法律、反壟斷法和審查制度,尤其是和美國相對應的行業和企業,例如高科技行業的兼並購買等方面,為中國企業在國外獲得公平待遇創造條件。
還有建議認為,中國政府和企業需要開展積極的溝通工作,承擔更大的社會和環境責任,更合規地在海外投資和並購,化解對方的擔心和抵制。
華為公司人士也強調,美國法院對摩托羅拉侵權案件的公正裁決,不僅是華為長期以來與美國公司進行廣泛商業合作的基礎,並且也使他們更有信心在未來繼續加大對於美國的投資。
數據
國際知名金融數據提供商Dealogic公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企業跨境收購的失敗率(指已宣布的跨境交易被撤回、拒絕或聽任其過期失效的比率)為全球最高,達到12%;2010年,這一比率降至11%,但仍為全球最高。相比之下,美國和英國公司2010年從事海外收購的失敗率僅為2%和1%。
文/記者 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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