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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4號)上午,太原市召開新聞發布會,深入解讀市政府剛剛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將『限購令』細化為11條,限購房屋范圍從『新建商品住房』擴大到了『住房』,對太原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第三套房,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第二套房。
《意見》明確指出,太原市居民家庭此前無論購過幾次房,有過幾次購房貸款記錄,只要目前無房或只有1套房,可再買1套住房(包括存量房)。非太原市居民家庭憑借納稅證明和養老保險證明只能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包括存量房),即購買1套後禁止再購住宅。
據了解,這次限購政策比之前的限購政策更加嚴厲,更加細化,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穩定太原市的住房價格,遏制購買多套住房用於投資投機的行為。市房地局市場處處長李德成說:『新政策嚴厲,特別是對外地居民家庭來說,提供一年以上納稅證明和社會保險的只能購買一套,如果外地居民家庭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是禁止購買的。新政策要審核購買家庭及家庭成員的購房情況,舊政策不追溯購房人及家庭成員以前的購房情況,這就是最大的區別。』
記者在房管局看到,不少市民前來對限購令新政策進行諮詢。市民孫先生家有一套回遷房,按照『限購令』的新規定,是可以繼續購買住房的,但是限購令的出臺也讓孫先生對太原市房價能有所下降充滿期待,他決定推遲買房的計劃。孫先生說:『現在買房首付款比例這麼高,貸款利率也高,對比我們的家庭情況來說,感覺還是承受不了這個房價,看一下限購令的條款,覺得現在太原市的房價肯定會受到這個的影響,總體來說還是希望房價能下降點,所以我們就暫時不考慮買房了,看一看再說吧。』
《意見》要求繼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通過新建、改建、購買、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太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領導組辦公室工作人員王峰:『一是通過保證土地供應,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保障性住房的供地要佔城市住宅供地的70%,再一個是資金作為保障,要把土地收益金以及公積金收益按一定比例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確保資金能夠到位。通過和城區以及有關部門簽訂責任,保證各項目標任務能夠落實完成。』
為了穩定商品住房價格,意見還提出,相關部門要全力配合房地產調控政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和相關稅收政策,對居民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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