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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源公司全稱為東莞市方達再生資源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簡稱:華源制藥、*ST源藥、浙江鳳凰、S*ST源藥、ST源藥、*ST華藥。是在華東醫藥股改違規之後,又一家未兌現股改承諾的上市公司,五方責任人應受到處罰。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在對ST方源股改公開資料研究後認為,相關責任人利用股改謀取巨額收益涉嫌欺詐,建議監管機構介入調查。
股改承諾成空頭支票ST方源於2007年12月2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依據股改說明書,由麥校勛、許志榕共同持股的方達環宇51%的股份將注入上市公司。方達環宇是一份優質資產,從2004年到2007年上半年,方達環宇獲利情況穩步上昇,據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預測,方達環宇預計2007年淨利潤6000萬元,2008年淨利潤1億元。
股改特別承諾部分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東莞市勛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勛達投資)及第二大股東許志榕承諾,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後,公司2008年業績不低於4500萬元,2008年、2009年兩年累計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不低於1億元;實際淨利潤與承諾淨利潤之間的差額部分將由勛達投資和許志榕以現金方式補足,具體支付時間為2009年度報告披露後10日內。
對此承諾,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保薦機構,於2007年12月提交了ST方源股改參與方資料真實准確完整的保薦意見。
根據ST方源《2008年年度報告》(修訂版),上市公司2008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4503.70萬元,高於承諾的4500萬元盈利預測數;2009年度報告披露公司虧損額47183.20萬元,2008年、2009年累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承諾業績之間差額為52679.50萬元。
對此差額,勛達投資和許志榕本應在2010年5月10日前以現金方式補足。但截至現在,勛達投資和許志榕尚未履行股改承諾。
限售股被司法羈絆 承諾注定落空張遠忠在調查後發現,勛達投資及許志榕所謂的承諾,根本就不可能實現。原因是他們所獲得的限售流通股都被司法羈絆。他們各自的限售流通股通過一系列的司法程序轉讓給他人,實際上是將絕大部分限售股變現了,置承諾於腦後,最終肥了自己而損害流通股股東利益。
2010年4月15日,珠海華信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華信)經司法拍賣,競得勛達投資所持ST方源近4000萬股限售流通股,佔ST方源須履行股改業績承諾股份總數的5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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