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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天津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保監局、天津證監局、市中小企業局等七部門《關於加強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意見》,現已發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依照執行。
《關於加強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意見》共四章三十六條,從加強機構體系、產品業務體系和融資渠道建設,提高中小企業自身融資能力,健全中小企業融資中介服務體系,加強和改進政府服務工作等四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和改善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工作措施,旨在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促進金融資源與企業資源有效對接,通過金融手段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助推中小企業加快發展。
進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業發展,使其成為天津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亮點,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市有關部門將采取積極措施,把《關於加強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意見》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不斷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相關政策、特色金融服務產品和典型服務案例的宣傳力度;加強對中小企業融資培訓力度,提高企業融資能力;召開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合作交流會,推動銀行、保險公司、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和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之間的合作,形成多方利用金融手段合力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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