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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出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津十條』,明確規定施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記者從天津市多家銀行了解到,銀行在審核發放個人住房商業按揭貸款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方面均已嚴格執行『二套房貸』新規。不過部分銀行在對第二套房認定標准上存在一定歧義。
據悉,被稱為『津十條』的樓市調控細則中,關於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要根據風險管理原則大幅提高。其中,尤其以』二套房貸』政策引人關注。記者采訪了解到,本市無論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還是新興股份制商業銀行在『二套房貸』首付和利率水平的執行上完全與新規定保持一致。不過部分銀行已經很少發放第三套住房的按揭貸款。此外,本市各家銀行還從今年5月31日起將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新規與商業按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都『並軌』為最低五成。同時本市對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些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自4月中旬樓市宏觀調控以來,各方都在等待本市出臺政策執行細則,有利於給各方更明朗化的市場預期。不過新出臺的本市細則並沒有涉及國家多部委下發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的通知》(俗稱『認房又認貸』)的有關內容。采訪中,一些銀行人士表示,既然本市並未強調第二套房認定標准,加上當前本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尚未全市聯網,銀行方面難以掌握普通市民家庭手中到底有幾套房產(包括未用貸款方式購買的房產),銀行對『二套房』的判定標准就仍以貸款記錄為准,於是那些首套住房無貸款記錄、需要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購房者仍可受到首次購房的優惠照顧。而持反對意見的銀行人士則指出,有些投資者會打擦邊球、鑽漏洞,當前要嚴格界定第二套房認定標注,銀行不能輕言所謂『照顧和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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