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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知名雜志《福布斯》推出了2009年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中國位居全球第二。對此,專家解釋稱,福布斯測算方法存在問題,可作為參考,但是不能就此判斷我國稅負較高。而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指出,我國目前的宏觀稅負水平仍相對較低,去年僅為18%,這一比重與發達國家40%至50%的宏觀稅負水平相去甚遠。(12月16日新華網)
關於中國人稅負的高低,有著各種不同算法。比如,國外將社會保障列入稅收,叫做工薪稅。而中國則不將社保收入計入稅收。去年我國稅收總收入54219.62億元,GDP總額為300670億元人民幣,兩項相除,就是18%,朱青就是這樣計算的。去年的全國社保收入是13808億元,如果稅收加上社保收入,則宏觀稅負達到23%,提高了5個百分點。
還有一點,國外人們負擔的主要是稅收,非稅負擔極小,而中國則有大量的費。僅土地出讓金每年達到數以萬億計,都由買房人最終負擔。另外,各種制度內制度外數千種名目繁多的收費加起來,保守的數字,也差不多與稅收持平。
除了總體上看中國人的賦稅外,還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看一個國家納稅人的稅負,不但要看宏觀稅負,還要從微觀看到底誰在負。這可是衡量稅收平等性的關鍵。
作為直接稅的所得稅,眾所周知,主要是由收入並不很高的工薪階層負擔的,真正的富人偷逃所得稅是人所共知的事實,這樣造成的稅負不公平無需多說。而間接稅造成的稅負不公平人們所知不多。中國實行間接稅為主的稅收制度,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為代表的間接稅,達到總稅收的60%以上,而所得稅,財產稅等等直接稅所佔的比例,不到40%。間接稅的突出特點是其隱蔽性和可轉嫁性,它一般包含在商品的價格裡面,雖然由企業等經營者繳納,但最終作為價格由消費者承擔。
間接稅往往是累退的。稅收的累進性或累退性,是衡量稅收是否具有公平性的最重要指標,累進稅是公平的,而累退稅則是不公平的。
所謂累進,就是說,收入或財產越多,則納稅的比例越高。而所謂累退,是指收入或資產越高,則納稅額在總收入或財產中的比例反而越低。以商品稅為例。富人的收入,大多用於儲蓄或投資,而儲蓄和投資是不納稅的。富人收入的較小一部分用於購買生活用品,因而,購買生活必需品而付出的稅額,在總收入或總財產中佔的比例是較低的。而對於窮人來說,他將會拿收入的絕大部分甚至靠借貸(比如按揭買房)來購買生活必需品,而這些生活必需品中的稅額,佔其總收入的份額將會非常高。對於中低收入者來說,買一套房子所繳納的稅費(大多包含在房價中)往往是他數年收入的總和。商品中的稅收抬昇了商品的價格,直接抑制了中低收入者滿足生活需要的消費活動(這也是內需不振的重要原因)。這種狀況與量能納稅的原則是完全相悖的。
商品稅的累退性,使窮人的稅負偏高。在國外以所得稅這樣的直接稅為主的國家,生活必需品是免稅或低稅的;窮人收入少,所得稅繳納得少,甚至免稅,窮人的稅負就很低了。但是中國間接稅為主的制度下,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所有商品一樣並不免稅。全國稅收總收入的60%以上來自間接稅,而這些稅收並不區別每個消費者的實際收入狀況和負擔能力,事實上,這些稅收大多來自中低收入者購買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時繳納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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