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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公布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相關國家標准,將『整車重量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裡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6日晚,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說明指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具有明顯不同特點的兩種產品,消費者購買使用符合標准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車主不存在考駕照、上機動車牌照等問題。采訪中發現,這一說明並沒有平息消費者和企業關於電動自行車標准問題的爭論。昨日(12月8日),記者就讀者關心的問題采訪了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相關負責人。
權威觀點
車速:設限對接不合適
天津自行車協會生產力促進中心副主任邢紀驊表示,以電動輕便摩托車最低設限指標與電動自行車最高設限指標『無縫對接』的做法並不合適。因為幾乎所有交通車輛產品的技術規范都是根據道路交通的實際需要,對車速等主要技術指標采取高限控制,專門設定最低技術指標對產品的技術品質和安全性能沒有實際意義,而且會危及產品的可靠性。
車重:僅靠車重無法界定
邢紀驊認為,把整車整備質量(即車重)作為兩類產品的定義性技術指標並沒有實際意義。『實際上,保證在最高設限車速時的車輛強度與安全纔是電動車產品的本質屬性與基本要求,單純增加或減少車重都不能保證車體強度與行駛安全。』他表示,從實踐標准看,僅靠車重指標,既無法界定兩類電動車產品的不同屬性,也不可能清楚地識別電摩、輕便電摩與電動自行車的外觀特征。
網上調查
近七成網友表示反對
對於電摩新標准,市民有什麼看法?在新浪網發起的『你認為時速20公裡以上電動車是否應按機動車管理』的調查中,截至昨天下午5:45,共有137245名網友參與了投票,其中有68.4%的網友認為『不應該,騎電動車人群改走機動車道安全無法保障;如果駕駛電動車需考駕照和上牌照,將增加居民生活成本』。僅有29.3%的網友認為『應該,電動車速度過快將對行人安全構成巨大威脅;規范制造標准有利於監管以及分清賠償責任』。另有2.3%的網友表示『不好說』。
國家標准委釋疑三大疑問
疑問一:新標准何時執行
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公布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中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最大時速20公裡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
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相關負責人:《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中規定了電動摩托車的相關標准,明年1月1日起相關標准就會生效。
疑問二:新標准如何執行
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公布《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後,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嚴格按照『電摩新國標』衡量,市場上80%以上的在售電動車都不合格,新國標出臺是否意味著目前常見的不少超標電動車都將納入摩托車管理范疇,要和機動車一樣上牌照、考駕照纔能上路呢?
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相關負責人: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只是負責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標准的制定工作,執行則由相關部門負責。『對於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生產企業的監督由質量監督部門負責,對於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管理由交管部門負責。』
疑問三:二者如何區分
6日晚,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說明指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具有明顯不同特點的兩種產品,那麼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如何區分?
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符合標准的電動摩托車按照機動車管理,符合標准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車主不存在需要考駕照、上機動車牌照等問題。《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標准中規定『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時速大於20公裡,小於50公裡,或重量大於40公斤且最高設計時速不大於50公裡』。除以上時速和重量的規定外,標准還對電動摩托車動力性能、轉向、燈光信號等多方面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了規定。符合標准的電動摩托車按照機動車管理。而1999年發布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准,規定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公裡,整車質量(重量)不大於40公斤,一次充電後的續行裡程不小於25公裡,具有騎行功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路內行使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裡。目前消費者購買使用的,符合標准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車主不存在需要考駕照、上機動車牌照等問題。
『重量超過40公斤、車速超過20公裡/小時的電動助力自行車就是摩托車的觀點是不確切的,這兩項指標,違反的是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准要求。』今年6月新批准發布的4項『電動摩托車標准』與『電動自行車標准』界限明確,各成體系,產品概念和技術要求清晰,便於分清種類和規范管理。這些標准既對生產企業發展給予了充分的空間,又使產品在安全、環保和節能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規及標准的要求;既維護了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又有利於我國電動車產業的健康發展。新標准的出臺更加注重了保護人力自行車和行人的安全,也進一步規范和引導我國電動車行業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網友觀點
質疑一:時速20公裡是否標准太低?
江蘇南京網友:我體重63公斤,百米12秒(大約30公裡/小時),按標准我也屬於機動車啊。
河北網友:我的電動車最快的時候,順風是25公裡/小時,逆風是15公裡/小時,沒風正好20公裡/小時。你說,這順風的時候,我的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質疑二:40公斤標准是否太輕?
天津網友:我的幾輛電動車重量都在40公斤以上,光電池就要10公斤啊。我覺得它不是電摩,但就是重量達標了。我騎車從來沒超過20公裡/小時,我的這些電動車難道都成機動車了?
質疑三:電動車上快車道安全嗎?
蘇州網友:我每天上下班都騎電動車,如果以後讓騎電動車的都走機動車道我肯定不敢,太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了。
質疑四:會否滋生新的收費?
江蘇無錫網友:騎電動車還得考駕照、買保險,那我還不如去買輛小排量汽車,但這又得多花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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