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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劉光溪4日在東京表示,中國將通過統一已有的各類資本交易項目監管機制等方式,加強對資本跨境流動的監控、監督和預警。
在4日於東京舉行的『面向新國際金融框架的日中合作』論壇上,劉光溪表示,在資本跨境流動方面,中國已根據資本交易的不同類型建立了四類監測系統,分別是高頻外債監測統計系統、貿易信貸統計監測系統、針對外商直接投資(FDI)和對外直接投資(ODI)的直接投資統計監測系統以及針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的證券投資統計監測系統。
劉光溪說,隨著跨境資本流動的規模迅速增加,速度不斷變快,資本跨境流動潛在的風險也日益增加,中國對跨境資本流動監管更加重視。為此,國家外匯監管部門已決定在既有機制基礎上,整合各類監管機制,建立統一的資本跨境流動監測預警機制。
劉光溪表示,建立這一監測預警機制以後,監管部門不僅可以對跨境資本流動、流向、流速及其可能產生的風險做到心中有數,有效防控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而且可以在監管能力建設進程中,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推進金融服務業和跨境資本交易對外開放,增強我國的金融業競爭力。
劉光溪還強調,中國外匯管理方式和理念正在逐步轉變,從以往單方面的理念轉向動態均衡的管理理念。這些轉變主要集中在以下六個方面。
首先在貿易方面,從『獎勵出口、限制進口』,到逐步實現進出口貿易平衡;其次是對資金流動的態度,從過去的『寬進嚴出』,轉向『流入流出都開放』;第三是涉匯主體方面,從過去的『重公輕私』,即對外資企業和國內大型機構很重視,但對私營中小企業和個人不太重視,轉向『公』『私』公平對待。第四是在內外資企業待遇上,由『內緊外松』轉向內外『一視同仁』;第五是在具體行政管理方面,由『重審批』轉向『重統計監測』,由『重事前檢查』轉向『重事後檢查』,由『行為監管』轉向『主體監管』;最後則是在管理理念上,由『積極肯定清單』轉向『消極否定清單』,由『有罪假設』轉向『無罪假設』,由『監管便利』轉向『市場需求便利』。
本次論壇3日至4日在日本東京舉行,由日本?川和平財團和中國國際友好聯絡會主辦。來自國資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稅務總局等機構的多名中方金融界官員、專家參加了論壇,與日方與會人員展開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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